中标
灵石县鑫源新村污水处理厂设计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灵政采【2017】081号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灵石县段纯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灵石县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0354-7618815
中标公司太原市润民环保节能有限公司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灵石县鑫源新村污水处理厂设计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评标结果公示
受灵石县段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就灵政采【2017】081号 灵石县鑫源新村污水处理厂设计预算编制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以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排 名 |
投标人 |
一次报价(元) |
二次报价(元) |
1 |
太原市润民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320000 |
318000 |
2 |
山西朝阳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20000 |
319000 |
3 |
山西新纪元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20000 |
319000 |
评标委员会名单
姓 名 |
性别 |
专业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成志坚 |
男 |
|
灵石县段纯镇人民政府 |
甲方代表 |
米兆军 |
男 |
高工 |
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 |
评标组长 |
王彩虹 |
女 |
助工 |
灵石县农发办 |
|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4(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 系 人:任女士 戎先生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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