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委托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就“2024-2025年度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GCKJ2024001002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2024-2025年度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本次公开征集共分为三个采购包:
采购包一:非杭州、海宁地区燃气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采购包二:新能源工程类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采购包三:其他类(除燃气、新能源工程外)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供应商可以同时申请加入多个采购包的框架协议。
(四)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五)报价要求:计费标准为单项工程审计价乘以折扣率。第一阶段征集入围时价格不竞争,统一为折扣率100%;第二阶段选定具体项目承接单位时各入围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七)具体项目采购人和服务对象范围: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业施工劳务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截止日前浙江省外企业已办理完毕进浙备案手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以供应商递交申请文件当天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类似业绩:
采购包一: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燃气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分包业绩不少于3例。(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采购包二: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新能源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分包业绩不少于3例。(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采购包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工程(除燃气工程)或电力工程(除新能源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或劳务作业分包业绩不少于3例。(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供应商报名及申请流程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首批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后续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每月1号至7号(如7号为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8室,联系人:韩飞,联系电话:0571-85152323。
3.审核服务费:500元/次。
三、申请文件装订及签署:
1.申请文件采用无线胶装形式。
2.投标人应将所有申请资料合并装订成册,封面和内部内容要求加盖公章并由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供应商单位名称应写全称。
3.份数:纸质文件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复印。电子文件一份,存储介质U盘(电子文件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四、审核原则
1.代理机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2.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经征集人确认后发出《入围通知书》;
3.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4.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中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文件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文件中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每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二)征集人和入围单位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书,具体协议条款详见第三部分;
(三)第二阶段选定具体承接项目供应商后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合同文本详见第三部分。
(四)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第二阶段交易规则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采用询价方式确定,询价对象为第一阶段所有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参与询价活动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征集人设定的限价。
七、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征集人对供应商管理考核等相关规定,实际使用部门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作为第二阶段确定询价对象的参考。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已订立的合同义务的;
(2)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
(3)未经甲方允许将劳务工作分包的,或者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包的;
(4)与申请文件承诺不符的;
(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6)未履行廉政承诺,利用业务工作关系从第三方业务关联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7)超出工期达三次;
(8)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9)基本账户被查封的.
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3.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申请退出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九、定义
(一)“征集人”和“采购人”系指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四)“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签订框架协议后,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五)“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六)“▲”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十、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复兴南街26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6667537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婷、杨钰沛、朱旭文
联系电话:0571-85152323
邮箱:zjct1215@163.com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信息:
(发布稿)劳务分包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pdf
30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