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慈溪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新购置5.9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慈溪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新购置5.9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9517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95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楼405室,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4、联系人:周昊

5、联系电话:0574-63041902/13454745186

6、联系邮箱:59427014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附件信息:

  • 5.9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9.2).doc

    44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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