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4071恒信投资大厦建筑物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及产权办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407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024-2423109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24-816630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4)4071 恒信投资大厦建筑物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及产权办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恒信投资大厦建筑物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及产权办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4)4071)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处置公司)受产权人委托办理恒信投资大厦(以下简称:大厦)工程验收、结算等事宜。现拟聘请具备相应档案管理经验的单位,整理、完善、编制大厦工程档案,完成大厦备案联合验收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项目名称:恒信投资大厦建筑物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及产权办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71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0万人民币。
5、采购服务内容:
①整理、完善大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符合质量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要求;
②整理、完善大厦项目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符合出具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要求;
③整理、完善人防工程资料,满足人防验收及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要求;
④整理、完善大厦项目竣工资料,满足竣工备案要求;
⑤整理、完善办理大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
以上工作内容为基本采购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并取得档案合格证(规划验收完成的前提下),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024年12月30日前取得大厦不动产权证书。
7、服务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8、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相关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根据与中标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详见附件)约定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付款条件:根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付款。取得质监站监督报告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20%,取得档案合格证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50%,取得人防项目档案合格证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70%,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90%,取得大厦不动产权证书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100%。如非甲方(委托方)原因未按上述约定进取得工作成果,每延期一日扣减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
甲方(委托方)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9、服务完成标志
①大厦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档案验收,完成竣工备案,采购人审核通过;
②取得大厦不动产权证书,采购人审核通过。
10、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供应商成交后,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阳光采购平台交纳服务费,未按时交纳的阳光采购平台有权从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中扣除。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本项目如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1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询比采购 的方式进行采购。
如通过资格性评审供应商达到3家或以上的,用询比方式采购,由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标准及供应商最终报价综合评审打分后推荐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性评审少于3(不含3家)家的,直接转为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竞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经营范围须涵盖档案整理服务相关业务。
2、竞标人执业年限:供应商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档案整理、产权登记更名办理二项内容。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
5、信誉情况: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供应商经营范围须涵盖档案整理服务相关业务。(提供承诺函)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函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08月 13日上午 9 时至 2024年 08 月 19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20日 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08月20日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开价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4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 08月20日 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24-81663026
电子邮件:csp@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采购人: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4-24231097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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