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娄东街道办事处关于电动消防巡逻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益1377320993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0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0
公告正文
娄东街道办事处关于电动消防巡逻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所需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实施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编号:JSJG-CG-2019021

三、项目名称: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

本次各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有企业采购活动。

六、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19年8月5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七、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太仓市东昌大厦609。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公开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九、日程及地点安排:

1、接收投标件的时间:2019年8月20日13:30~14:00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14:00

3、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14:0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东昌大厦609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整(玖仟元整)。

2、交纳方式: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以转账形式于2019年8月20日14: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转帐凭证原件(如网银转账须出具银行提供的转账证明原件),未出示原件视为未交纳)。

保证金交纳帐户: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帐号:110202400900022050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十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科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益 电话13773209931

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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