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提供补充医疗资金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根据各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提供补充医疗团体保险承保服务。委托管理的补充医疗资金及被保障人数、团体保险被保险人人数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预计采购周期:三年。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鉴于各采购单位原补充医疗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合同服务终止期限不同,中标人分别与各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沙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金芙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九子龙印务有限公司、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芙蓉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下属投资企业有相同服务需求的,可以使用本次招标结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专业人寿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省级分公司。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寿险、意外险、健康险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3.3.1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3.2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下属的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获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且省级分公司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及省级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3.3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投标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公司的,可提供其法人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后成立公司的可不提供
3.3.4投标人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3.3.5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省级分公司投标时,提供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账户存款编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3.3.6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其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3.3.7投标人在报价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机构通报且 在停供整改期内。
3.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本项目中同时报价。
3.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10投标人的《守法诚信承诺书》有效且承诺书中无采购人明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4日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和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9.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0:30
9.2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9.3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绑定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本公告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下载,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公告中所附招标文件为PDF版本,仅供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如需投标,请下载招标文件专有格式(CDZF),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DTF)。
(3)项目招标文件遇有澄清时,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澄清公告中重新发布PDF版本及专有格式(CDSF)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专有格式,以此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需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操作。投标人可选择在公司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或者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解密。
(5)上述第(2)条所提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可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如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方面有疑问,可以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也可以在线咨询或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18075605602。
(6)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时,遇有技术问题,请投标人理解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8)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jyyw.changde.gov.cnCD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常德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6-725624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3368号 |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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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菲 |
联 系人: |
王帅、周俊宇、熊慧敏 |
电 话: |
0736-7286118 |
电 话: |
0731-84514664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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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nzb3@163.com |
附件: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发售稿).pdf">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附件: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CDZF">[124307005809200481001970001001]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CD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