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溪新型智能产业园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
金额
5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溪新型智能产业园项目监理已经苏州太仓沙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沙政发备(2023)31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溪新型智能产业园项目监理; (2) 工程地点: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 (3)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8亿元,其他投资2.2亿元。新建计容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 (4)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5) 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同施工工期。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总监)无在监工程,或仅在太仓市区域内有且只有1个在监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参与投标。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附件2),预审办法:合格性评审。 6.请申请人于2023年06月13日09:00至09:30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必须于09:30之前递交预审文件,09:30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预审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7.备注 7.1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8亿元,其他投资2.2亿元。新建计容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 7.2资格预审递交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社保缴费证明(最近三个月)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最近三个月)复印件,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或仅在太仓市区域内有且只有1个在监工程的甲方同意该总监参与本次投标的加盖公章书面文件(格式自拟); (5)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不需投箱,直接递交。 7.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发公告。 8.招标人: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13951111386 9.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3812910060 邮编:E-Mail:1551707238@qq.com 单位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赵振红 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18913797985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间从2023年6月13日09:30开始,预审顺序按投标单位报名顺序。 (2)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 (5)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3日 20230530 太仓市金溪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溪新型智能产业园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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