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建机施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工地标识标牌广告服务外包任务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程子萌 | 联系电话: | 18089245201 | |
联系邮箱: |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因工程需要现对 工地标识标牌广告服务外包任务 进行招标。为了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管理水平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单位,现依据集团总公司及集团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标。
一、招标须知
1、本次招标方式采用 t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 ,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 1 家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良好信用。
3、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方做出有依据的判断。
4、发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月8日下午17:30 分
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下午17:30 分
招投标方式:线上采用网上电子平台招投标。各投标人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登录自己单位的账号并按要求完成报名、应答、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人:傅远珍 联系电话:18182536328。
联 系 人:李世敏 联系电话:15137143506。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的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1)投标书资料逾有效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的。(3)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4)未按规定在陕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招标单位组织开标和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比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8、本次招标投标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工程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五路东南角。
3.招标范围: 工地标识标牌广告服务外包任务
4.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
5.进退场时间以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总包单位指令实际时间为准。
三、工程质量要求
1. 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甲方主合同关于文明施工的各种要求。
3、人员配置要求:满足甲方现场施工需要的配置。
四、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付款同比例进行支付。合同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使用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汇票和陕建筑信其中任意一种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五、结算方式
结算必须具备甲方结算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所属工程公司总经理签字(具体以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办法执行),方才生效。如缺少其中一人,视为甲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六、招投标报价清单表,详见后附页
七、报价、开标、签订合同
(一)评标总则
1、《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时开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逾期未投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确定。
3、评标过程无需对投标人公开,招标人也无需向投标人解释评标方法以及确定中标单位的理由。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会与一家或多家投标人进行一次或者多次议标。为获得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一次或者多次议标,则视为放弃中标机会。本工程遵循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5、议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承诺,属于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形成并签署相关议标记录,如果中标,将会成为合同条款。
6、本工程招标人不承诺确定1家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1-2家中标单位,且工程量的划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要求,则视为放弃中标机会。
7、评标小组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商务标同时进行详细评审。
8、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9、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也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0、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估和比较,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二)评标方法:采用内部开标,开标现场对所有评标专家公布拦标价,超出拦标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及资料附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招标人选择综合得分排序前3家以上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或多次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报价,按照最终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单一来源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觉得投标供应商报价还有余地。可以让单一来源供应商再次报价,也可以直接定标。)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投标人公司规模人员配备、现金流情况、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是否接受银行承兑)、已完工程质量、业绩信誉、供货能力、履约能力、是否和陕建有过合作项目、陕建集团内部评价等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打分,最终以综合得分最高确定第一中标人。
3、议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承诺,属于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形成并签署相关议标记录。
4、对于疑似串标、围标、陪标者,一旦查证将永久取消参与集团公司竞标资格,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三)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及各单位的综合实力情况,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示中标结果,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无须作出任何解释,投标书不再退还。
八、评标阶段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的;
4、技术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7、高于拦标价的;
8、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等的;(后附)
九、附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1、附件1、投标函
2、附件2、承诺函
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4、附件4、招投标报价清单表
5、按需补充其他附件补充资料(投标人根据自己情况添加)
6、附件必须加盖公章方有效。
招投标报价清单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帽贴 | 300 | 个 | ||||
2 | 窗帘 | 15 | 套 | ||||
3 | 桩基信息牌 | 20 | 套 | ||||
4 | 材料标识牌 | 20 | 套 | ||||
5 | 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废料堆放区 | 20 | 套 | ||||
6 | 材料验收牌/工序验收牌 | 20 | 块 | ||||
7 | 岗位职责牌/制度牌 | 10 | 块 | ||||
8 | 警示牌 | 60 | 块 | ||||
9 | 操作规程 | 40 | 张 | ||||
10 | 钢筋棚架子 | 1 | 套 | ||||
11 | 二氧化碳防护棚 | 1 | 套 | ||||
23 | 二氧化碳防护棚牌 | 5 | 块 | ||||
12 | 门牌 | 5 | 块 | ||||
13 | 责任牌 | 5 | 块 | ||||
14 | 钢筋场操作规程 | 4 | 套 | ||||
15 | 班前讲评台 | 1 | 套 | ||||
16 | 八牌二图 | 1 | 套 | ||||
17 | 支护防尘棚 | 4 | 套 | ||||
18 | 横幅 | 20 | 个 | ||||
19 | 正在施工稍后覆盖 | 20 | 套 | ||||
20 | 电箱车贴 | 100 | 张 | ||||
21 | 陕建+LOGO | 3 | 套 | ||||
22 | 喷绘 | 500 | 平米 | ||||
24 | 危大工程牌/危大工程验收牌 | 6 | 块 | ||||
25 | 人车分离杆、限速 | 2 | 套 | ||||
26 | 纸杯 | 5000 | 个 | ||||
27 | 下有电缆 | 20 | 个 | ||||
28 | 危险源公示牌 | 5 | 套 | ||||
29 | 吊装区域请勿靠近 | 10 | 套 | ||||
30 | 会议室牌子 | 6 | 块 | ||||
31 | 墙面绿草皮 | 500 | 平米 | ||||
合计 | 不含税总价: 元,含税总价: 元,总价税额: 元。 | ||||||
备注 | 1、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含税单价包含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各项税费、其他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价格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 3、在合同签订期间及合同签订后,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以除税单价作为基数并依次计算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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