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8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838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条款第六条 服务期限:由原来“(一)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变更为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合同条款第七条 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使用原则 由原来“(一)项目服务费 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2838000 元(大写: 贰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含应急分队队员工资、加班费、福利(含过节费等)、社保养老金、医疗工伤及意外险等;应急分队队员服装、雨衣、雨鞋费用;应急分队队员水电费用;应急分队队员伙食费;所有人力成本、督导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包干。”修改为“(一)项目服务费 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425700元(大写: 肆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含应急分队队员工资、加班费、福利(含过节费等)、社保养老金、医疗工伤及意外险等;应急分队队员服装、雨衣、雨鞋费用;应急分队队员水电费用;应急分队队员伙食费;所有人力成本、督导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包干。” 三、合同条款第七条 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使用原则 由原来“(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17028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2.合同期满,经甲方进行履约评价合格且收到乙方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1135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修改为“1.合同签订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29799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2.合同期满,经甲方进行履约评价合格且收到乙方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12771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柒仟柒佰壹拾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实际签订合同与采购需求存在不一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申请变更合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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