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13567621123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女士0578-71257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位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炉田区块内,科伦大道西面;主要建设内容为制造车间、仓库、办公、宿舍及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3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为约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装修设计(全部装修)、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室外)、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等)及导示设计、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不包括电力设计(指变配电部分设计)。
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评审、图审等所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包括本项目所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装修(全部装修)、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室外)、抗震支架、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管线接入、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电力(指变配电部分)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5、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周边道路、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建筑垃圾外运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包括临时变压器、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及施工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施工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负责对由电力(指变配电部分)单位实施工程的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上述费用在投标报价内自行考虑,不另行计取)。
7、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上述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一切专家评审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服务内容中涉及发包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行政事业类收费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 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报审。
施工工期:22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工地标化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并处于未锁定状态;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未锁定状态;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及社保在牵头单位。
3.7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周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投标行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5.3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厅。
5.4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
2.浏览器:IE11及以上;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源街88号
地
址:龙泉市龙锦公寓311室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人: 季女士
电 话:13567621123 电
话: 0578-7125770
邮
编:
323700
邮
编: 323700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doc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pdf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吉利智能热管理系统制造项目(一期)位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炉田区块内,科伦大道西面;主要建设内容为制造车间、仓库、办公、宿舍及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3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为约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装修设计(全部装修)、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室外)、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等)及导示设计、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不包括电力设计(指变配电部分设计)。
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评审、图审等所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包括本项目所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装修(全部装修)、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室外)、抗震支架、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管线接入、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电力(指变配电部分)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5、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周边道路、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建筑垃圾外运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包括临时变压器、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及施工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施工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负责对由电力(指变配电部分)单位实施工程的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上述费用在投标报价内自行考虑,不另行计取)。
7、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上述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一切专家评审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服务内容中涉及发包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行政事业类收费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 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报审。
施工工期:22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工地标化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并处于未锁定状态;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保在投标人单位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未锁定状态;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及社保在牵头单位。
3.7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周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投标行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5.3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厅。
5.4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
2.浏览器:IE11及以上;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源街88号
地
址:龙泉市龙锦公寓311室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人: 季女士
电 话:13567621123 电
话: 0578-712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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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323700
邮
编: 323700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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