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航地服部2024年南航机上航化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2.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20-861247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航地服部2024年南航机上航化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5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南航机上航化品(烤箱清洁剂、除胶姆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地服部2024年南航机上航化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标包1:烤箱清洁剂CZ202400473001;
标包2:除胶姆剂CZ20240047300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个)

不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不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包1

烤箱清洁剂

17306

7.67

132737.02


包2

除胶姆剂

24694

19.71

486718.74


: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包1

烤箱清洁剂

见下表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5工作日,交货。

包2

除胶姆剂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如有增减与更新,采购人将及时进行通知):

指定单位名称

指定单位收货地址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国际机场北一路空港三街运行指挥部

新疆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机场北区机供品楼

北京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家桥村北电管站路6号北京盈泰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航食街南航勤务楼

深圳

广东省深圳宝安机场航站四路机场二道

黑龙江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国际机场中心路

吉林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地面服务保障室

大连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5号南航机供品库

湖北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机务一道(南航洗涤中心院内)勤务仓库

湖南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空港路南航货运出港营业厅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地面服务勤务

三亚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机场南方航空公司勤务仓库

广西

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吴圩国际机场永安路321号南航保障区

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

上海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汇二路50号嘉民空港物流三期621库房

上海

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二路39号行政大楼C楼

西安

陕西咸阳市渭城区底张街道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一路南段安检口

贵州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中国南方航空综合保障区322室

重庆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临港大道6号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捷旅航空酒店对面(原沙滩派出所)背后勤务仓库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豪苑小区勤务仓库

揭阳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工作区南航明轩雅苑综合楼一楼勤务仓库

浙江省义乌市民航机场201号(义乌机场内)

郑州

郑州市新郑机场南航机坪保障室勤务仓库2号停车场院内

广州

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机场北区横十二路勤务楼仓库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数量型号、购买或租赁发票;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0 产品符合中国民航CCAR-53《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必须取得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函或列入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工作区信息楼南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先生,020-86127522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86124759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24759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竞价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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