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如皋市体育中心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如皋市奥体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金额
109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工0513-885601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霞189216372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公告正文
[0]如皋市体育中心场馆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820342000834 项目名称 如皋市体育中心场馆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820342000834001001 标段名称 如皋市奥体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篮球馆及地下室加固相关配套)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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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如皋市奥体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篮球馆及地下室加固相关配套)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奥体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篮球馆及地下室加固相关配套)已由如皋市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如皋市中皋新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奥体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篮球馆及地下室加固相关配套)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如皋市解放东路以南,万寿南路以东,绿杨南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网球场面积2714平方米,新建篮球馆建筑面积 3345平方米,加固水平面积9259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等详见图纸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1094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网球场面积2714平方米,新建篮球馆建筑面积 3345平方米,加固水平面积9259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等详见图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12月17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12月18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04日至2024年1217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 17 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联系人:石工

电话:0513-885601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联系人:李洪霞

电话:18921637230

20241204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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