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9.8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t-2022-0400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军13779385652
中标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WT-2022-04002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 | 根据工作部署,共建设2个移动执法站房,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每个移动执法站房2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报价:49886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5000(元) |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肥城市仪阳工业园区 | 91370983739271730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 | 移动执法站房 | 定制 | 2 | 249430 | 执法站房建设面积为600cm*280cm,外部装修与周边环境相适应,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坚固耐用,保温防火,防水防潮,内部电路及附属设施布设齐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芸,胡帆,刘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8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地 址:新市区四平路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方式:0991-3709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6号楼1单元1102-01
联系方式:13779385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军
电 话:13779385652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docx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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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盖章):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军
电话:13779385652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6号楼1单元1102-01
二○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2
竞争性磋商公告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附表5
第一章说明7
第二章磋商文件8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第五章磋商程序13
第六章授予合同18
第七章磋商失败条件19
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和设备参数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2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7
(一)磋商书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
(三)开标一览表32
(四)承诺函33
(六)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34
(七)企业实力35
(八)组织实施方案36
(九)财务情况37
(十)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38
(十一)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39
(十二)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1
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2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容 |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T-2022-04002 | |
2 | 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 |
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6号楼1单元1102-01 联系人:邓军 电话:13779385652 | |
4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 转账缴纳地点: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转账收款账户名称: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12080100100076991 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咨询电话:0991-8899556(财务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开标时投标单位以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为准,现场查验。 | |
5 | 磋商响应有效期:60天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 |
6 | 磋商响应语言:中文 | |
7 | 磋商内容: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 |
8 | 采购预算:50万元(每个移动执法站房25万元) | |
9 |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完成 质保期:1年 |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 ||
10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磋商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电子版一份 备注:1.以U盘的形式提供全套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响应文件封袋中。 2.电子版格式:正本经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 |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时11:00(北京时间) | |
13 | 磋商日期:2022年05月06日上午时11: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39号银星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 |
14 | 公示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 |
15 | 磋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具体情况按合同执行) | |
16 | 开标查验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
17 | 招标代理费 |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号文件计取。(不含税) |
第一章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买方”系指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2.3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
4.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4.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费用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章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⑴磋商邀请;
⑵供应商须知;
⑶供货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⑷合同一般条款;
⑸范本格式。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澄清
7.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联系人:邓军。联系方式:13779385652
7.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
10.磋商语言
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承诺函
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企业实力(包括规模、综合实力、业绩等);
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质量保障等);
财务情况;
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此项目为资格后审: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11.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3.磋商报价
13.1供应商应按附表格式提供分项报价表,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分项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3.2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
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磋商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15.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货物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 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或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维护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评标采购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磋商的有效期
17.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8.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
18.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每页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电子版以U盘的形式提供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在响应文件封袋中。
电子版格式:正本经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
19.磋商保证金
19.1供应商按照前附表要求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19.2 本次招标接受电汇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9.5.2.3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版以U盘的形式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20.2 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招标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磋商单位名称:
20.3为方便磋商,供应商须将正本的磋商书、磋商报价表和磋商保证金另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中。
20.4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21.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第五章磋商程序
23.磋商
23.1磋商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需要)。
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内要求的资质文件及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初步审查通过的,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的进一步资格详细审查。
资格审核表
序号 | 审查内容和标准 | 是否合格 | |
序号 | 审查内容和标准 | 合格 | 不合格 |
1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4 | 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 ||
5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1、以上审查项目中,凡要求提交原件审查的,资格审查时以原件为准。 2、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4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方式。 | ||
9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0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1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12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3.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4 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监督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3.5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3.6 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
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3.8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3.9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3.9.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3.9.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4.磋商过程
24.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4.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4.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认为需要澄清的供应商(不是每一个)进行答疑,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1 | 企业人员、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的配备 | 企业人员充足有从业资格,企业管理水平高,技术力量雄厚,装备齐全,设备配置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企业生产能力较强,主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11~15)。 企业人员充足,企业管理水平一般,技术力量一般,装备较全,设备配置较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企业生产能力一般(6~10)。 企业人员不足,企业管理水平弱,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较差,设备配置不合理、企业生产能力较弱(0~5)。 | 15分 |
2 | 项目设计方案 | 结合本项目基本情况,充分为采购人及用户考虑,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进度、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应急处置等。实施方案叙述详尽、安排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16~25)。 提供的设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建筑设计一般、安排合理、可行性一般,功能布局一般(11~15)。 仅有实施方案,但叙述不完善,涉及内容少、可行性低、针对性弱(0~10)。 | 25分 |
3 | 售后服务及零配件供应的可靠性 | 有优质的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及时可靠的供应方案(7~10)。 有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的供应方案(4~6)。 没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的供应方案(0~3)。 | 10分 |
4 | 企业的承诺、优惠性条件、合理化建议 | 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的建议合理(6~8)。 有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较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的建议较合理(3~5)。 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现场服务一般,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无合理建议(0~2)。 | 8分 |
5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有效业绩的认定及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6 | 标函质量及履约措施 | 标函编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履约措施具体、合理、可行(3~5)。 标函编制内容不完整、叙述简单;标书有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履约措施不具体(0~2)。 | 5分 |
7 | 近两年财务报表 |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1~2)。 近两年财务状况差(0) | 2分 |
价格部分 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 30分 |
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7.1 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
27.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
第六章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8.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0.成交通知书
30.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 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进行局部增加或减少;并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予以结算。
3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3.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
34.1.1 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
第七章磋商失败条件
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服务要求和设备参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
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国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19〕87号)、乌鲁木齐市《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乌环发〔2019〕29号)及《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乌环委办﹝2022﹞2号)“在入城主要路口新增固定检测点位2个,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的工作要求,在经开区祥云西街和米东工业园黑沟东路2个固定检测点位建设移动执法站房,用于抽测八钢入城方向和京新高速入米东工业园方向的柴油货车。
根据工作部署,共建设2个移动执法站房,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每个移动执法站房25万元)。以下为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技术标准
执法站房建设面积为600cm*280cm,外部装修与周边环境相适应,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坚固耐用,保温防火,防水防潮,内部电路及附属设施布设齐全。可满足移动吊装需求,站房建成后3年内免费提3次吊装迁移,迁移过程中确保房体不变形,内部结构不损坏。
二、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施工要求
(一)移动执法站房外墙施工要求
1.外墙材料为建筑用金属聚苯乙烯夹芯板、金属面厚度0.54mm,夹芯厚度100mm(中间保温层为阻燃聚苯乙烯),夹芯密度不小于20kg/m³(加密型),均布荷载不小于0.5KN/㎡,其他参数应满足GB/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要求。
2.屋面材料为建筑用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金属面厚度0.6mm,夹芯密度不小于20KG/m³(加密型),夹芯厚度100mm,均布荷载均布荷载不小于0.5KN/㎡,其他参数应满足GB/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和《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2008要求(不允许用瓦楞板)。
3.基础平面尺寸为3000*8000mm,先用砂浆找平,墙基处用钢筋混凝土现浇,内放φ6.5圆钢(不少于两组),框内填混凝土或用普通砖(240*120*60),用普通砖时,层与层之间及砖缝之间均用砂浆填满。墙体立好后再室内铺木地板,其规格为600*600,浅色。成型后的室内地面离地表(或建筑房顶)有25cm以上,以防雨水倒灌(考虑现场房顶承重能力,基础高度不少于10cm即可)
4.品牌防盗门1个,门宽不小于800mm,门高不小于2000mm。门开时要能完全靠在墙面上,防盗门的颜色要与墙体一致。
5.墙体底部和顶部均用折弯槽钢包边,折弯槽钢材料为Q235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2mm,禁止用铝合金槽铝替代。屋面与墙体的连接用M4*120镀锌穿板自攻螺钉,自攻螺钉与折弯槽板连接,每块顶板每边不小于4个自攻螺钉。转角处铝规格为不小于30*30*2,角铝、折弯槽钢与墙体及屋面连接均用5mm柳钉拉柳,其横向连接间距为不大于400mm,距接头不大于50mm处必须有膨胀螺栓。
6.屋面接缝方向应与坡度方向一致,坡度不大于10°。装饰围墙板材上下端用折弯槽包边,屋面所有接缝、包边缝及柳钉处均用耐候硅胶密封。
7.站房使用的密封玻璃胶为中性密封玻璃胶,严禁使用酸性密封玻璃胶,所有彩钢板夹芯外露处用折弯槽钢包边。
8.站房的建筑结构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
(二)移动执法站房保温要求
站房用窗为双层密封窗结构,以保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
(三)移动执法站房防水、防潮要求
站房应有防水、防潮措施,一般站房室内地层应离室外地面(或楼房顶)要有砖混结构防水层基础,房顶要从前到后倾斜,前高后低,高度差为70-100mm。地基要伸出站房墙体至少100mm。屋顶两彩钢板拼接处安装防水扣槽,扣槽沿站房宽度方向布置,扣槽与站房顶接缝处用耐候硅胶密封。
(四)移动执法站房地面设计要求
站房内采用优质防静电木地板。
(五)移动执法站房供电要求
1.站房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保护装置,电源防雷器,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220±22)V,频率波动不超过(50±1)HZ。
2.入户电源线采用三相五线制,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有三个单项20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分相使用。具体为空调照明一组,空调独立走线;稳压插座一相(仪器用),非稳压插座一组,(临时用电和备用),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独立走线(仪器用电需配用稳压器7KV带延时器)。室内插座线缆为6mm2的铜芯线,照明线缆为2.5m㎡的铜芯线,所有布线均用PVC线槽明敷。如外接电源220V,户外线缆至少为10m㎡的铜芯线。
3.配置2匹冷暖空调一台,要求有来电自启功能,其室外机应在正门的背面或两侧。
4. 40W双管日光灯4个,含灯罩(首选新型LED灯源),控制日光灯的墙壁开关2个,开关安装在门边,高1400mm。
5.站房内装墙壁式电源插座7个(二眼三眼、220V/10A带地线插孔)空调电源插座1个,(220V/16A带地线插孔)RJ11电话线插座和RJ45网口插座各2个。
注:电源插座离地面高度300mm,空调插座离地面高度1800mm,照明开关离地面高度1400mm。
6.室内所有线缆均用PVC线槽名铺,根据线缆大小和数量确定线槽大小,线槽接头处配备接头盖板。
三、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需求内容
执法站房建设需求清单(单个站房) | |||
序号 | 项 目 | 规格 | 备 注 |
1 | 木地板 | 20M2 | |
2 | 品牌防盗门 | 1樘 | |
3 | 电源过压箱 | 1个 | |
4 | 配电箱 | 1个 | |
5 | 冷暖空调 | 1台 | 2匹立式 |
6 | 日光灯 | 4组 | 100W |
7 | 墙壁开关 | 2个 | |
8 | 插座 | 7个 | |
9 | 电话线和网线插座 | 2个 | |
10 | 温湿度计 | 1个 | |
11 | 办公桌椅 | 3套 | |
12 | 电暖气 | 2组 | 2KW |
13 | 文件柜 | 2组 | 200CM*140CM*60CM带衣柜 |
14 | 多功能工具箱 | 1套 | |
15 | 站房屋顶标识标牌 | 1套 | |
16 |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 | 2个 | |
17 | 挂衣钩 | 1个 | |
18 | 不锈钢防护栏 | 3个 | |
19 | 窗户(含纱窗、窗帘、遮阳棚) | 3个 | |
20 | 水泥安全隔离墩 | 2个 | |
21 | 簸箕、扫把 | 1套 | |
22 | 人工半自动拖把 | 1套 | |
23 | 防水 | 1套 | |
24 | 吊顶 | 1套 | |
25 | 录像设备(海康威视6路、专用硬盘8T、冠捷显示屏、安装辅材和施工费) | 1套 | |
26 | 执法记录仪 | 2套 | |
27 | 警用闪灯 | 1套 | |
28 | 宣传展板(含钢架) | 5块 | 200CM*150CM |
29 | 户外照明设备 | 1套 | |
30 | 办公长椅 | 1张 | |
31 | 固定电话 | 1部 | |
32 | 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 1台 | A4画幅、黑白激光、带扫描功能 |
35 | 折叠桌椅便携式遮阳伞一体桌 | 1套 | |
36 | 无线路由器 | 1个 | |
37 | 执法装备 | ||
(1) | 数据采集工控机 | 2台 | |
(2) | 移动执法平板电脑 | 1个 | 满足4G网络传输数据 |
(3) | 便携式移动电源 | 1个 | |
38 | 折叠床 | 2个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T-2022-0400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评价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
(2)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乙方的违规行为。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和双方承诺执行。
(2)有权要求甲方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
(3)应对评价项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及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4)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5)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规行为。
六、结算方式
1. 签订合同后,支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按实际发生结算。
2.与本次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逾期未能完成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延长完成期限。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以合同价为基数
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无法开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项目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4.本合同将因服务完成而自行终止。
5.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磋商书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上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后,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包括以下内容: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承诺函
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企业实力(包括规模、综合实力、业绩等);
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质量保障等);
财务情况;
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同意并已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有权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4. 我方同意本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当日起60日内保持有效,该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贵方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为我方与招标人签定的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承诺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递交的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信息,磋商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6.如果中标,我方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所做的承诺将通过公司章程等形式予以保证;
7.我方保证不在招标过程中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我方涉嫌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地 址:
电 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邮编:
传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委托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和签约过程中所签定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元) | 保证金(是否已提交) | 供货期 (是否满足要求) | 备注 |
注:本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递交。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自 年 月 日至今,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公司承诺在 项目中,招标文件编号: ;所提供的 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授权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逐项应答函(技术需求偏离表)由本公司核实确认无误,投标产品功能支持实际功能、性能测试,如投标产品功能、性能缺失,与投标文件有一点不相符,造成产品虚假应标,贵方可无条件废标,退出此次招标后将向贵方赔偿所投产品总金额的10%,贵方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证承诺。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企业实力
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案例情况(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企业实力相关资料
(七)组织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八)财务情况
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到一年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九)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格式自拟)
(十)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于年 月 日就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我们声明同意并遵守贵方在磋商文件中对磋商保证金的规定,我们确认已经按照要求以 电汇/转账形式(根据情况选择)提交了总额 为人民币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我们重申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3、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价资格,若为预成交人,也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人名称
我方郑重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参加的投标,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保证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到帐为准)。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直至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此表盖章签字后,带至开标现场。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盖章):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军
电话:13779385652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6号楼1单元1102-01
二○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2
竞争性磋商公告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附表5
第一章说明7
第二章磋商文件8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第五章磋商程序13
第六章授予合同18
第七章磋商失败条件19
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和设备参数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2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7
(一)磋商书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
(三)开标一览表32
(四)承诺函33
(六)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34
(七)企业实力35
(八)组织实施方案36
(九)财务情况37
(十)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38
(十一)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39
(十二)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1
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2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容 |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T-2022-04002 | |
2 | 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 |
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6号楼1单元1102-01 联系人:邓军 电话:13779385652 | |
4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 转账缴纳地点: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转账收款账户名称: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12080100100076991 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咨询电话:0991-8899556(财务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开标时投标单位以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为准,现场查验。 | |
5 | 磋商响应有效期:60天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 |
6 | 磋商响应语言:中文 | |
7 | 磋商内容: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 |
8 | 采购预算:50万元(每个移动执法站房25万元) | |
9 |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完成 质保期:1年 |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 ||
10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磋商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电子版一份 备注:1.以U盘的形式提供全套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响应文件封袋中。 2.电子版格式:正本经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 |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时11:00(北京时间) | |
13 | 磋商日期:2022年05月06日上午时11: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39号银星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 |
14 | 公示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 |
15 | 磋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具体情况按合同执行) | |
16 | 开标查验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
17 | 招标代理费 |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号文件计取。(不含税) |
第一章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买方”系指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2.3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
4.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4.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费用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章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⑴磋商邀请;
⑵供应商须知;
⑶供货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⑷合同一般条款;
⑸范本格式。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澄清
7.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联系人:邓军。联系方式:13779385652
7.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
10.磋商语言
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承诺函
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企业实力(包括规模、综合实力、业绩等);
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质量保障等);
财务情况;
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此项目为资格后审: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11.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3.磋商报价
13.1供应商应按附表格式提供分项报价表,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分项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3.2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
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磋商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3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5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15.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货物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 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或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维护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评标采购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磋商的有效期
17.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8.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
18.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每页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电子版以U盘的形式提供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在响应文件封袋中。
电子版格式:正本经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
19.磋商保证金
19.1供应商按照前附表要求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19.2 本次招标接受电汇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9.5.2.3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版以U盘的形式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20.2 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招标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磋商单位名称:
20.3为方便磋商,供应商须将正本的磋商书、磋商报价表和磋商保证金另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中。
20.4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21.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第五章磋商程序
23.磋商
23.1磋商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需要)。
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内要求的资质文件及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初步审查通过的,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的进一步资格详细审查。
资格审核表
序号 | 审查内容和标准 | 是否合格 | |
序号 | 审查内容和标准 | 合格 | 不合格 |
1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4 | 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 ||
5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1、以上审查项目中,凡要求提交原件审查的,资格审查时以原件为准。 2、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4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方式。 | ||
9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0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1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12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3.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4 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监督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3.5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3.6 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
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3.8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3.9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3.9.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3.9.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4.磋商过程
24.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4.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4.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认为需要澄清的供应商(不是每一个)进行答疑,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1 | 企业人员、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的配备 | 企业人员充足有从业资格,企业管理水平高,技术力量雄厚,装备齐全,设备配置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企业生产能力较强,主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11~15)。 企业人员充足,企业管理水平一般,技术力量一般,装备较全,设备配置较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企业生产能力一般(6~10)。 企业人员不足,企业管理水平弱,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较差,设备配置不合理、企业生产能力较弱(0~5)。 | 15分 |
2 | 项目设计方案 | 结合本项目基本情况,充分为采购人及用户考虑,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进度、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应急处置等。实施方案叙述详尽、安排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16~25)。 提供的设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建筑设计一般、安排合理、可行性一般,功能布局一般(11~15)。 仅有实施方案,但叙述不完善,涉及内容少、可行性低、针对性弱(0~10)。 | 25分 |
3 | 售后服务及零配件供应的可靠性 | 有优质的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及时可靠的供应方案(7~10)。 有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的供应方案(4~6)。 没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的供应方案(0~3)。 | 10分 |
4 | 企业的承诺、优惠性条件、合理化建议 | 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的建议合理(6~8)。 有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较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的建议较合理(3~5)。 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现场服务一般,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无合理建议(0~2)。 | 8分 |
5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有效业绩的认定及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6 | 标函质量及履约措施 | 标函编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履约措施具体、合理、可行(3~5)。 标函编制内容不完整、叙述简单;标书有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履约措施不具体(0~2)。 | 5分 |
7 | 近两年财务报表 |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1~2)。 近两年财务状况差(0) | 2分 |
价格部分 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 30分 |
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7.1 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
27.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
第六章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8.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0.成交通知书
30.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 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进行局部增加或减少;并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予以结算。
3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3.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
34.1.1 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
第七章磋商失败条件
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服务要求和设备参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
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国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19〕87号)、乌鲁木齐市《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乌环发〔2019〕29号)及《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乌环委办﹝2022﹞2号)“在入城主要路口新增固定检测点位2个,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的工作要求,在经开区祥云西街和米东工业园黑沟东路2个固定检测点位建设移动执法站房,用于抽测八钢入城方向和京新高速入米东工业园方向的柴油货车。
根据工作部署,共建设2个移动执法站房,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每个移动执法站房25万元)。以下为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技术标准
执法站房建设面积为600cm*280cm,外部装修与周边环境相适应,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坚固耐用,保温防火,防水防潮,内部电路及附属设施布设齐全。可满足移动吊装需求,站房建成后3年内免费提3次吊装迁移,迁移过程中确保房体不变形,内部结构不损坏。
二、移动执法站房建设施工要求
(一)移动执法站房外墙施工要求
1.外墙材料为建筑用金属聚苯乙烯夹芯板、金属面厚度0.54mm,夹芯厚度100mm(中间保温层为阻燃聚苯乙烯),夹芯密度不小于20kg/m³(加密型),均布荷载不小于0.5KN/㎡,其他参数应满足GB/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要求。
2.屋面材料为建筑用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金属面厚度0.6mm,夹芯密度不小于20KG/m³(加密型),夹芯厚度100mm,均布荷载均布荷载不小于0.5KN/㎡,其他参数应满足GB/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和《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2008要求(不允许用瓦楞板)。
3.基础平面尺寸为3000*8000mm,先用砂浆找平,墙基处用钢筋混凝土现浇,内放φ6.5圆钢(不少于两组),框内填混凝土或用普通砖(240*120*60),用普通砖时,层与层之间及砖缝之间均用砂浆填满。墙体立好后再室内铺木地板,其规格为600*600,浅色。成型后的室内地面离地表(或建筑房顶)有25cm以上,以防雨水倒灌(考虑现场房顶承重能力,基础高度不少于10cm即可)
4.品牌防盗门1个,门宽不小于800mm,门高不小于2000mm。门开时要能完全靠在墙面上,防盗门的颜色要与墙体一致。
5.墙体底部和顶部均用折弯槽钢包边,折弯槽钢材料为Q235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2mm,禁止用铝合金槽铝替代。屋面与墙体的连接用M4*120镀锌穿板自攻螺钉,自攻螺钉与折弯槽板连接,每块顶板每边不小于4个自攻螺钉。转角处铝规格为不小于30*30*2,角铝、折弯槽钢与墙体及屋面连接均用5mm柳钉拉柳,其横向连接间距为不大于400mm,距接头不大于50mm处必须有膨胀螺栓。
6.屋面接缝方向应与坡度方向一致,坡度不大于10°。装饰围墙板材上下端用折弯槽包边,屋面所有接缝、包边缝及柳钉处均用耐候硅胶密封。
7.站房使用的密封玻璃胶为中性密封玻璃胶,严禁使用酸性密封玻璃胶,所有彩钢板夹芯外露处用折弯槽钢包边。
8.站房的建筑结构能经受10级以上的风力。
(二)移动执法站房保温要求
站房用窗为双层密封窗结构,以保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
(三)移动执法站房防水、防潮要求
站房应有防水、防潮措施,一般站房室内地层应离室外地面(或楼房顶)要有砖混结构防水层基础,房顶要从前到后倾斜,前高后低,高度差为70-100mm。地基要伸出站房墙体至少100mm。屋顶两彩钢板拼接处安装防水扣槽,扣槽沿站房宽度方向布置,扣槽与站房顶接缝处用耐候硅胶密封。
(四)移动执法站房地面设计要求
站房内采用优质防静电木地板。
(五)移动执法站房供电要求
1.站房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保护装置,电源防雷器,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220±22)V,频率波动不超过(50±1)HZ。
2.入户电源线采用三相五线制,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有三个单项20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分相使用。具体为空调照明一组,空调独立走线;稳压插座一相(仪器用),非稳压插座一组,(临时用电和备用),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独立走线(仪器用电需配用稳压器7KV带延时器)。室内插座线缆为6mm2的铜芯线,照明线缆为2.5m㎡的铜芯线,所有布线均用PVC线槽明敷。如外接电源220V,户外线缆至少为10m㎡的铜芯线。
3.配置2匹冷暖空调一台,要求有来电自启功能,其室外机应在正门的背面或两侧。
4. 40W双管日光灯4个,含灯罩(首选新型LED灯源),控制日光灯的墙壁开关2个,开关安装在门边,高1400mm。
5.站房内装墙壁式电源插座7个(二眼三眼、220V/10A带地线插孔)空调电源插座1个,(220V/16A带地线插孔)RJ11电话线插座和RJ45网口插座各2个。
注:电源插座离地面高度300mm,空调插座离地面高度1800mm,照明开关离地面高度1400mm。
6.室内所有线缆均用PVC线槽名铺,根据线缆大小和数量确定线槽大小,线槽接头处配备接头盖板。
三、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需求内容
执法站房建设需求清单(单个站房) | |||
序号 | 项 目 | 规格 | 备 注 |
1 | 木地板 | 20M2 | |
2 | 品牌防盗门 | 1樘 | |
3 | 电源过压箱 | 1个 | |
4 | 配电箱 | 1个 | |
5 | 冷暖空调 | 1台 | 2匹立式 |
6 | 日光灯 | 4组 | 100W |
7 | 墙壁开关 | 2个 | |
8 | 插座 | 7个 | |
9 | 电话线和网线插座 | 2个 | |
10 | 温湿度计 | 1个 | |
11 | 办公桌椅 | 3套 | |
12 | 电暖气 | 2组 | 2KW |
13 | 文件柜 | 2组 | 200CM*140CM*60CM带衣柜 |
14 | 多功能工具箱 | 1套 | |
15 | 站房屋顶标识标牌 | 1套 | |
16 |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 | 2个 | |
17 | 挂衣钩 | 1个 | |
18 | 不锈钢防护栏 | 3个 | |
19 | 窗户(含纱窗、窗帘、遮阳棚) | 3个 | |
20 | 水泥安全隔离墩 | 2个 | |
21 | 簸箕、扫把 | 1套 | |
22 | 人工半自动拖把 | 1套 | |
23 | 防水 | 1套 | |
24 | 吊顶 | 1套 | |
25 | 录像设备(海康威视6路、专用硬盘8T、冠捷显示屏、安装辅材和施工费) | 1套 | |
26 | 执法记录仪 | 2套 | |
27 | 警用闪灯 | 1套 | |
28 | 宣传展板(含钢架) | 5块 | 200CM*150CM |
29 | 户外照明设备 | 1套 | |
30 | 办公长椅 | 1张 | |
31 | 固定电话 | 1部 | |
32 | 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 1台 | A4画幅、黑白激光、带扫描功能 |
35 | 折叠桌椅便携式遮阳伞一体桌 | 1套 | |
36 | 无线路由器 | 1个 | |
37 | 执法装备 | ||
(1) | 数据采集工控机 | 2台 | |
(2) | 移动执法平板电脑 | 1个 | 满足4G网络传输数据 |
(3) | 便携式移动电源 | 1个 | |
38 | 折叠床 | 2个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T-2022-0400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评价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
(2)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乙方的违规行为。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和双方承诺执行。
(2)有权要求甲方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
(3)应对评价项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及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4)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5)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规行为。
六、结算方式
1. 签订合同后,支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按实际发生结算。
2.与本次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逾期未能完成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延长完成期限。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以合同价为基数
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培训及辅导服务工作无法开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项目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4.本合同将因服务完成而自行终止。
5.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磋商书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上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后,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包括以下内容: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承诺函
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企业实力(包括规模、综合实力、业绩等);
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质量保障等);
财务情况;
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同意并已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有权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4. 我方同意本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当日起60日内保持有效,该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贵方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为我方与招标人签定的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承诺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递交的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信息,磋商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6.如果中标,我方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所做的承诺将通过公司章程等形式予以保证;
7.我方保证不在招标过程中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我方涉嫌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地 址:
电 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邮编:
传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委托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和签约过程中所签定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元) | 保证金(是否已提交) | 供货期 (是否满足要求) | 备注 |
注:本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递交。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自 年 月 日至今,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公司承诺在 项目中,招标文件编号: ;所提供的 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授权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逐项应答函(技术需求偏离表)由本公司核实确认无误,投标产品功能支持实际功能、性能测试,如投标产品功能、性能缺失,与投标文件有一点不相符,造成产品虚假应标,贵方可无条件废标,退出此次招标后将向贵方赔偿所投产品总金额的10%,贵方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证承诺。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企业实力
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案例情况(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企业实力相关资料
(七)组织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八)财务情况
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到一年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九)团队(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
(格式自拟)
(十)磋商保证金及磋商保证金声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于年 月 日就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执法站房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我们声明同意并遵守贵方在磋商文件中对磋商保证金的规定,我们确认已经按照要求以 电汇/转账形式(根据情况选择)提交了总额 为人民币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我们重申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新疆政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3、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价资格,若为预成交人,也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人名称
我方郑重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参加的投标,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保证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到帐为准)。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直至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此表盖章签字后,带至开标现场。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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