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并保证在服务期内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会议室(中南路55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采用现金(信封包装,并加盖公章)的方式,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18896103426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中南路5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1837565817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宝莲国际1栋13-4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 10.00 | 0.2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并保证在服务期内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会议室(中南路55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采用现金(信封包装,并加盖公章)的方式,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18896103426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中南路5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1837565817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宝莲国际1栋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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