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八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14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伟璐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飞0579-8744707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4]527、临526、537号-CJCG24014

二、项目名称: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八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420000(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光南路89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八项目运维服务项目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八项目运维服务共有1个监测站点,物流通道站包含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非甲烷总烃(NMHC)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仪、微波车辆(交通流)检测器、黑碳分析仪、气象五参数(监测项目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监测仪等。包括日常维护、日常数据初审、仪器维修、故障处理、备品备件耗材提供、网络通讯费。3年(2024年4月25日-2027年4月24日)要求运维公司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晓荣,王富阳,周昌和,郎文静,吕伟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74.080.080.073.083.078.07.6685.66
1武汉市瑞斯利科技有限公司42.056.055.057.053.052.610.062.6
1南京浦蓝大气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47.057.055.056.042.051.49.560.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3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地 址:永康市松石西路4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伟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89028

质疑联系人:施宏方

质疑联系方式:13868950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世贸中心南二1405

传 真:0579-8744707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447077

质疑联系人:周巧玲

质疑联系方式:153067959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 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八项目运维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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