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8537816(灵丘县政务大厅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通讯地址:灵丘县政务大厅     邮编:034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鑫砾源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上寨镇王寨村南
山西鑫砾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西邑洁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上寨镇王寨村南,用地面积约为4000.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车间1间2000平方米、库房1间1000平方米,生活用房2间30平方米,进行场地硬化3000平方米。购置安装干混搅拌机、提升机、灌装机等机械设备,年加工原材料(水泥、干砂、胶粉等)15万吨。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8.3%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泥罐废气排气筒、外加剂罐废气排气筒、干砂罐废气排气筒的颗粒物通过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干砂在上料仓上部和2台提升机料斗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其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计量仓层和搅拌层设置集尘管道将该层逸出的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散装时从罐车内逸出的含尘气体通过散装机自动伸缩头外软管连接的集尘管道收集后与包装机下料口上方和侧面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所有工序中粉尘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对路面经常清扫和洒水,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卸料时在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四面密封,上有顶棚,在一侧留车辆出入口,车间地面硬化,尽量降低物料落差,以减少扬尘产生。运营期有组织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设置防渗旱厕定时清掏,用作附近农肥,少量洗漱用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出口设1座洗车平台,配建一座5m3的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生产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厂房内,合理布置各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加强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系统;沉淀池沉渣外售为垫路或者填方使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6、加强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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