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99.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江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艳玲1398844643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3
公告正文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园区内部道路2及附属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园区内部道路2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3300米,道路分三类路宽,分别为24米、18米、15米,24米宽的道路长约2.2公里,设两侧人行道各4米,路面有效宽度为16米,18米宽的道路长约0.3公里,其中设两侧人行道各3米,路面有效宽度12米;15米宽的道路长约0.8公里,其中设两侧人行道各3米,路面有效宽度9米;建设公厕、停车场、公交站台等。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本次招标内容为本工程的第一标段,道路长约1548米,其中内部道路2路宽24米有1250米,里程桩号为K0+000~K1+250,附属道路2路宽18米有298米,里程桩号为K0+000~K0+298.016,并建设附属工程(含公交站台、公共厕所、停车棚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9-22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江南
办公电话: 1509674951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艳玲
办公电话: 13988446432 移动电话: 139884464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220295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园区内部道路2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0-13 09:00
开标地点: 元江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3999.8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内容为:道路长约1548米,其中内部道路2路宽24米有1250米,里程桩号为K0+000~K1+250,附属道路2路宽18米有298米,里程桩号为K0+000~K0+298.016,并建设附属工程(含公交站台、公共厕所、停车棚等)。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 (2)施工: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和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工作;工程施工备案、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工程)资格,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注:投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或者以“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模式”承接的市政工程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及标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类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或者以“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模式”承接的市政工程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或接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及标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2021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需提供相关查询清晰截图(无法辨认的截图视为无效材料);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内容。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拟派项目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①人员配备应合理,不缺失,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1名(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含1名)专职质量员须持有专职质量员证书;②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完工之前不得擅自变更,若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投标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等相关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2)拟派往本项目设计组成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其中:除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关键岗位必须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给排水、结构、测量、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且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0-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园区内部道路2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pdf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园区内部道路2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pdf 2022-09-22 10:57: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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