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23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y-g-2019019
预算金额22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生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萍0591-87323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0/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7
公告正文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Y-G-2019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5号

联系方式:施生龙/ 13799333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0591-873230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数量:30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合同包1: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20辆;合同包2:5.9米级纯电动公交车10辆;本次招标实行新车销售和旧车回购相结合的方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作已知并同意新车销售和旧车回购相结合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熟知所投项目相对应的旧车回购数量、型号、金额等;中标单位必须先签订所中项目相对应的旧车回购协议,再签订新车购车合同,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做好旧车处置相关程序,直至车辆销户为止。根据各中标人所对应的中标项目占本次招标项目的金额比例,等比设置旧车金额作为中标人旧车回购项目,单车金额以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为准。中标人所对应的旧车回购标段见附件(本次招标项目旧车回购处置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投产品需具备3C认证,提供该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采购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8)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保证所投标车型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3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01 月 15 日起至 2020年 0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5号

联系人: 施生龙

电 话: 1379933351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

联系人: 张萍

电 话: 0591-87323031

传 真: 0591-87325383

邮 编: 350011

网 址: http://www.fjhyzb.com

电子信箱: fjhyzb@sina.com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塔头支行

帐 号: 140221030960000687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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