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升级服务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tzx2024-cebp-s032
预算金额
30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招标联系人
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田宇1300137898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02
公告正文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TZX2024-CEBP-S0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文 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 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 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承诺书。 (1)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 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地点: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 口西北140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授权 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购买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 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 七、其他 受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ZX2024-CEBP-S032 项目名称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 目 本项目预算30万元。 采购需求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全过程执法记录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服务项 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 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承诺书。 (1)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 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2024年11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烁 维广场6号楼6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至现场购买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 500元。 三、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南楼10-11层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方式: 022-28657797-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00137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宇 电 话:130013789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南楼10-11层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2-28657797-10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津南区发港路与梨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烁维广场6号楼6层 联系人: 田宇 电 话: 13001378988 电子邮件: shangtenggongche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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