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物流公司湛江区域港口码头配套设施数智化仓储中心新建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20250120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湛江区域港口码头配套设施数智化仓储中心新建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源基本要求
备注
 
物流公司湛江区域港口码头配套设施数智化仓储中心新建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2月。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参与。
1)投标人须具有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需提供投标人的房产证明,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且承租人需是投标人的租赁合同、实物照片等)
 
 
 
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智能库(包含穿梭车、堆垛机)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如有,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付款条件
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十(10)个自然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预付款保函,经买方通过真伪核验且在法定有效期间后4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20%】,付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2)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全部合格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双方开箱检验正常,经买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且满足要求的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45天内买方支付合同金额【40%】;付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3)验收付款,通过买方系统下发运行出入库指令,设备连续运行45车次无异常,完成联调。经买方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审核无误后4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37%】;付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4)质保金。自整套设备集成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卖方开具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函,质保函有效期18个月,买方在收到质保函审核无误且在法定质保期前持续有效且具有可执行性后45天支付【3%】
 
 
 
履约保函要求
1)卖方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是
2)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3)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的,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十(10)个自然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须采用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十(10)个自然日内将履约保函提供给买方并经买方通过真伪核验,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卖方承诺的整套设备集成调试完成之日后 30 日,若因变更指令或索赔等原因致使前述日期延后,则卖方应无条件顺延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若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记载的有效期先于前述日期到期的,承包人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无条件到银行顺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或按照原保函格式提供新保函,并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 30 日将银行出具的顺延履约保函的正式文书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新保函提供给买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待本标的履约完成验证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技术指标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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