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ny-2023-zb-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兰鹏兵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181606284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Y-2023-ZB-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97.83万元,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
焦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位于拜城县产业
园区130万吨/年焦化项目厂区内南侧。新建一套钙基移动床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余
热回收系统,项目投产后实现S02<20mg/Nm²、NOx<100mg/Nm³、NH3(逃逸)<5ppm、颗
粒物<10mg/Nm³的排放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
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钙基移动床干法脱
硫和SCR脱硝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
明材料、④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
足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
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联
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1日10时30分到2023年07月27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7日,每
日上午10时3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
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
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1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2.2建设规模: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位于拜城县
产业园区130万吨/年焦化项目厂区内南侧。新建一套钙基移动床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
余热回收系统,项目投产后实现S02<20mg/Nm³、NOx<100mg/Nm³、NH3(逃逸)<5ppm、
颗粒物<10mg/Nm³的排放标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130万吨/年焦化厂区内;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地基处理、
建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达到无人值守及远程移动式终端
设备操控的要求)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含验收)、环保(含验收)、安全(含验收)
防雷及接地系统(含验收)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运输、安装、
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
附件。
2.6计划工期:(暂定)2023年12月完成图纸设计及主要设备订货并开始加工;2024年3
月开工,2024年6月土建具备安装条件,2024年9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2024年底联动
试车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
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钙基移动床干法脱
硫和SCR脱硝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
明材料、④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
足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联
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30
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
明文件;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0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
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
联系人:兰鹏兵
电 话:15517602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
联系人: 高先生
电 话:18160628495
电子邮件: hndcx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蠢失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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