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购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h-zb-wz-2023-0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88226262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购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设备购置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物资为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
2.2 招标范围: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卖方的工作范围应该包括:可燃气体分析仪及规格书要求的配套设施及提供指定的服务,供货范围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描 述

数量

1

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5套

2

微型防爆监测子站

见技术规格书

2套

3

VOC 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

见技术规格书

1套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周内;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采购的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需满足,①防爆要求:要求主机本体(而非外壳)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 IIC T6 Gb,并提供防爆认证证书(证书上要包含产品型号和厂家信息),认证机构必须是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CQST、NEPSI、PCECI和IECEx认证体系确定的认证机构。②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IP68,使用环境温度:-40度-+60度。注: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具的防爆证书和相应证明防护等级的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包括微型防爆监测子站、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VOC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每种设备具有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在石油石化行业的供货业绩,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以及与业绩相符的项目验收报告(加盖处级及以上单位的公章)的扫描件、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的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软件能够与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现有平台实现对接,满足数据调用和传输需要, 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的VOCs预警管控平台要求能够与中石油挥发性有机物技术支持中心的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对接和数据传输。注:①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1 29 日至2024年 02 06 17 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00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02 22 81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孙工 邮箱: 3056601872@qq.com 座 机: 022-25911020 手机: 18822626262
9、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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