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造价咨询
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
金额
5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06240006
预算金额
59.8万元
招标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汪凤弟0771-2332827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陈琴0771-2026629
中标公司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陈树实
公告正文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一一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06240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一一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 价咨询: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9.80万元,质量: 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 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 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3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00万元,质量: 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 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 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3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广西金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98万元,质量: 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 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 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3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树实/; 中标候选人(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胡超/; 中标候选人(广西金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韦红英/;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西金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 期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汪凤弟、刘明(电话0771-2332827、0771- 2332969) 三、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一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 招标编号:20240624000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捌仟 元整 (¥:598000.00);项目负责人:陈树实;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 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止为第一阶段,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起至该项目财务决算完 成之日止为第二阶段;质量要求: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 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评标情 况:资格能力条件和初步评审内容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元 整(¥:530000.00);项目负责人:胡超;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经政 府部门审定之日止;质量要求: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评标情况: 资格能力条件和初步评审内容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金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 捌佰元整(¥: 599800.00);项目负责人:韦红英;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 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止为第一阶段,本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之日起至该项目财务决 算完成之日止为第二阶段;质量要求: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 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 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评标情况资格能力条件和初步评审内容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三。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 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汪凤弟、刘明(电话0771-2332827、0771- 2332969) 四、公告媒介 同时在e车网(http://www.ecr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http://www.nngdjt.com/index.html)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座 邮 编:530029 联系人:汪凤弟、刘明 电 话:0771-2332827、0771-2332969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60447305911668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l栋9层(东面) 邮 编:530022 联系人:陈琴 电 话:0771-2026629/17776658009 传 真:0771-2026628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网 址:https://www.zhenghong.net.cn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 号:0804 0120 9000 7555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座 联系人:汪凤弟、刘明 电 话:0771-23328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l栋9层(东面) 联系人:陈琴 电 话: 0771-2026629 电子邮件: zhgxfgs@163.com 1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今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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