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的 乙二醇装置液相加氢系统工艺包、专有催化剂及专有设备(如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液相加氢系统专利许可、工艺包、专有催化剂及专有设备(如有),具体详见乙二醇装置液相加氢系统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气体岛项目现场。
2.3 交货期:
专有催化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现场交付(具体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PDP交付时间:以开工会为起点,4周内交付。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提供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液相加氢乙二醇处理量15t/h以上规模设计、制造、供货并运行业绩1套,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乙二醇装置液相加氢系统设计,研发和制造能力,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2月28日到2022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1606室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
(1) 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3) 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
(4) 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汇款购买:
(1) 请购标人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支付凭证(在银行付款备注栏中需注明“0613-226023130578标书款”)复印件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 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先发送至购标人;另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至购标人。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31001550400055646341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Email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应在Email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联 系 人:柳枫
电话:021-23530779
邮箱:liufeng@shhuayi.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1606室
联 系 人:陈洁、杨帆
联系电话:021-32557728、32557910
传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cj@shb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