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q24c000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4〕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项目号:JJQ24C0003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4C00038采购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二、项目名称: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通讯地址:江津区行政中心二楼
被投诉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对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30日向我局邮寄来了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6月3日收到,经审查,于2024年6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4年6月7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对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项目的《撤诉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人对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江津参展展位设计、搭建(第二次)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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