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城投地产点军五龙1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土石方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4836.0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36.09万元
招标联系人伍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霞0717-6855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昌城投地产点军五龙1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土石方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16 大 中 小】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部分:

1、坡顶护栏网施工图中无大样图及具体做法,请提供大样图及具体做法。
2、坡顶截水沟施工图中无大样,请提供大样图。
3、临时排水沟施工图中无大样,请提供大样图。
4、坡面绿化施工图中无大样图及具体做法,请提供大样图及具体做法。

回答:请重新下载图纸。

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壹角伍分(小写:¥48360900.15元),其中暂列金额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3增加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市住建〔2014〕119 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28 号)的要求及标准。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函的其他说明中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款的予以承诺。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0%。修改为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专用合同条款3.7条修改为承包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 (2) 综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修改为(1)投标人弃土场:投标人有满足本项目土石方弃置所需的弃土场的得7分,无则不得分(须明确弃土场位置、运距,须上传弃土场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可信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2)诚信分值80分(含)~100分(不含),得1分;诚信分值100分(含)~120分(不含)得2分;诚信分值120分及以上,得3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5、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修改为:扣留 。

6、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及其他修改内容以随本答疑文件发放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健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霞

电话:0717-685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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