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福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江杬185860981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4 16:02:28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对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划定化工集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对化工集中区聚集风险进行评估和编制化工集中区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以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文件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化工集中区D级认定标准。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本项目地处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024年5月31日,通过了化工园区认定,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13.02平方公里,其中北片区7.20平方公里,南片区5.82平方公里。

二、项目内容

(一)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1.主要是对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内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进行辨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选址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功能区布局风险分析、企业间安全相关性风险分析、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分析(公用管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分析。

2.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一般要求。报告内容应系统全面、数据详实充分、结论客观明确,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报告附图应制图规范、附图清晰、表达清楚,便于阅读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 编制说明,包含评估目的和意义、依据、对象和范围、程序等;

b) 园区概况,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地理位置、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整体布局、产业布局、企业概况、公用工程、园区防护目标、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c)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与辨识;

d) 事故案例分析,包含对近年本化工园区及其他类似化工园区事故案例进行分析;

e) 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

f) 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

g) 对策措施和建议;

h) 评估结论。

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 事故类型的分析识别过程;

b) 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c) 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影响范围的预测过程;

d) 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分析;

e) 园区规划图、平面布置图、事故后果范围图以及其他不宜放置在正文中的其他图表;

f) 评估方法的确定说明和评估方法简介;

g) 被评估园区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或复制件,如园区设立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二)化工集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文件要求,为了预防和减缓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内危险化学品潜在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对化工集中区外防护目标的影响,限制化工集中区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依据《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三)化工集中区聚集风险进行评估

普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明确道路、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工具、途径、时段、频次、体量、运输线路,明确运输线路、暂存点周边常驻人员分布、人员暴露时间,潜在点火源等重要信息,定性或定量分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给出是否需要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论证。

(四)化工集中区自然灾害专项预案

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所在地的自然灾害(如雷电、洪涝、湿热、干旱、低温、高温、沙尘暴等)等自然条件进行风险辨识,编制自然灾害专项预案。

三、报价要求

按项目逐一报价,各项目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四、参数调研

报价单位可对服务内容的要求标准提出意见建议,并在报价单后列明意见建议。

(一)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二)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60日内完成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三)服务期限:至项目成果报批完成为止。

(四)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文件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化工集中区D级认定标准。

(五)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报告10份,成果电子版及光盘各1份。

五、报价单位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六、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715时00分将报价单(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mgcqhjy@163.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单不予接受。

注:

1.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单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3.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采购预算的参考。

七、联系方式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福生

联系电话:15754829788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江杬

联系电话:18586098102

邮箱:nmgcqhjy@163.com

 

2024年06月24


附件:报价单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

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金额

备注

1

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

化工集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3

化工集中区聚集风险进行评估



4

化工集中区自然灾害专项预案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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