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经济开发区路面裂缝填补灌缝工程招标代理(丰县)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丰县经济开发区路面裂缝填补灌缝工程招标代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17:48】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丰县经济开发区路面裂缝填补灌缝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
2.项目基本情况:开发区范围内约90公里路面存在的裂缝进行沥青填补灌缝共计约6万米,工程造价约80万元的招标代理。
3.比选内容范围:开发区范围内约90公里路面存在的裂缝进行沥青填补灌缝共计约6万米,工程造价约80万元的招标代理。对本工程进行招标代理,包括编制相应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采购招标代理并及时发布相应公开招投标信息,提交成套代理资料及电子版资料。
4.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6.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50%,最高限价80%(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一苏招协[2022] 002号文)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 11: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栋梁
联系电话:15189496385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之窗
项目委托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06日 10:17:48
附件:比选规则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17:48】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丰县经济开发区路面裂缝填补灌缝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
2.项目基本情况:开发区范围内约90公里路面存在的裂缝进行沥青填补灌缝共计约6万米,工程造价约80万元的招标代理。
3.比选内容范围:开发区范围内约90公里路面存在的裂缝进行沥青填补灌缝共计约6万米,工程造价约80万元的招标代理。对本工程进行招标代理,包括编制相应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采购招标代理并及时发布相应公开招投标信息,提交成套代理资料及电子版资料。
4.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6.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50%,最高限价80%(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一苏招协[2022] 002号文)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 11: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栋梁
联系电话:15189496385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之窗
项目委托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06日 10:17:48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202409060032 | 丰县经济开发区路面裂缝填补灌缝工程招标代理 | 2024年09月10日 10:20:00 | 2024年09月10日 11:00:00 | 50%(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一苏招协[2022] 002号文) | 80%(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一苏招协[2022] 002号文) | 竞价+自主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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