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潭湖镇小珰和金村安置点内部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及面层沥青摊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潭湖镇小??和金村安置点内部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及面层沥青摊铺项目 已由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休发改行审【2023】1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月潭湖镇小??和金村安置点内部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及面层沥青摊铺项目
2.2项目编号: HJXGC2024G001
2.3建设地点: 月潭湖镇小??和金村安置点
2.4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459.45万元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污水井盖修复和抬升、雨水井盖修复和抬升、水稳层路面清洗、部分路面找平降坡或提高、面层沥青铺设、路面划线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 4594468.42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 市政公用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捌仟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7990 ;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休宁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其办理所需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3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5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黄山九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休宁县月潭湖政府大院内 地 址: 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新安养生谷林溪郡2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郎工/郑工
电 话: 0559-7891628 电 话: 0559-231288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59-7891628 地 址: 休宁县月潭湖政府大院内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黄山九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郎工/郑工
联系电话: 0559-2312882 地 址: 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新安养生谷林溪郡2号楼
11. 监督
监督部门: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7519315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