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社会化微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49.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zt-2024-10070
预算金额1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伟函130723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QZT-2024-10070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社会化微基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QZT-2024-1007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预估家庭级一体化微站FDD-LTE单模设备1000台,企业级一体化微站FDD-LTE单模设备420台。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包含保证所供货微基站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序号
物资说明
预估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家庭级一体化微站FDD-LTE单模设备
1000

921.50

2
企业级一体化微站FDD-LTE单模设备
420

1187.50


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为预估量采购,采购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量与预估量完全一致,实际执行量以订单为准。
1.2 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149.5万元。
1.3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后14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具体以应答人的承诺为准。
1.4 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直发现场(不入库),应答人须综合考虑生产及零星送货成本。
1.5 质量要求:满足工信部及中国联通公司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技术支撑服务:负责设备现场数据配置、开通调试的技术支撑、网管数据配置及网络优化的协助配合。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处理设备故障。提供备品备件,能够3天内更换坏件,恢复设备运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上表,应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  基本业绩:应答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家庭级或企业级微基站产品销售业绩,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提供:(1)清晰、有效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以该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金额的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或标识有甲方系统水印的订单均视为有效订单)、标的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2)每个合同至少随附一份合同对应的清晰、有效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发票开票内容须与标的物一致(或包含标的物);
(3)若合同为平台电子合同,则须提供电子合同签订平台截图(包含平台界面和合同编号或合同名称等),及电子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编号、合同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2.4  证书要求:应答人的应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即应答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证书:
(1)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LTE FDD移动通信基站设备进网许可证;
(2)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LTE FDD基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提供:清晰、有效进网许可证书、核准证书扫描件。注:进网许可证和型号核准证上的设备型号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型号一致。】
2.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的应答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严禁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本次应答。
【提供: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
(2)应答人须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提供: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应答,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应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说明: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6)应答人须提供绿色包装承诺书,其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7)应答人需提供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的承诺书,并承诺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提供:(6)、(7)项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绿色包装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项目采购程序为电子采购程序,所有采购程序均须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登入网址为:https://www.cuecp.cn/#/register/home。请供应商登录联通平台进行项目登记、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比选。
4.2操作流程: 登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左上角“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下载阅读。
4.3供应方须用“沃支付”支付比选文件费,(注册沃支付详见:https://epay.10010.com/ewop/, 
咨询电话:400-6889900)。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https://www.cuecp.cn/#/register/home)。
应答人应充分考虑当地电力、网络环境或电脑配置而造成上传失败的风险,建议应答人至少提前24个小时上传。
应答人在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3除电子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应答人不能成功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不能解密的情形外,因其他原因导致部分应答人不能成功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不能解密的,均视为该应答人放弃不能成功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不能解密项目/标段的应答。
电子系统客服电话:010-67882255-3-3-2,0431-85560102(8:30--11:30   13:30--17:00)。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采用线上电子解密、解封开标/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现场参加(唱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a座2-1),也可自行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在线参加唱价或查看唱价信息并进行确认。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逾期未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
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
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方式: (023)88880010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a座2-1
联 系 人: 袁伟函、杜强
联 系 电 话:13072372099   13272790821 
电子邮件:93439959@qq.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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