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群英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49.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text-decoration: none;" onclick="_downFile('8a9ee0f6850feb1c01851394cba70a8f','2022\purchasereqfile\509f662e-1851394cb97-6e0b6d799')">信息化中标通知书.pdf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F202211090024-1 采购人(全称): 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群英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221109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具体时间要求以甲方的项目进度为准。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货、安装及伴随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957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全部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结并经甲方或专业检测机购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249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结算经甲方(财评政策在变,货物类结算审核可能归口财评)审核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6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金在项目验收满1年(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后结合伴随服务的情况三个月内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湖南星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10000094459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原厂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相应质检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消防专业的各类规范、标准,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整体项目质保期壹年,乙方提供全免费维护,维保且报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为24小时以内。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须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乙方必须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设备正常运行。 (7)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 (8)如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现场。 (9)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甲方和相关行业要求及标准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8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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