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临时设施建设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范围为海沧沧江路与港南路之间及沧江路北侧石窟,起点位于新建滞洪区出口处,终点位于远海码头现有暗涵。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上游河道和开挖已掩埋的废弃采石坑形成总面积约32212㎡的蓄滞洪区,重建衙门前水闸1座(3-4.0x5.2m,最大过流能力197.85m³/s),新建强排泵站1座(抽排流量45m³/s,总装机3400kW),新建4-4.5x4.0m压力箱涵193.67m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因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临时设施建设材料进行招标,以确定采购单位。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8月 21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ec.ccccltd.cn)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但报名时提示无权参与的供应商,应添加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上航(福建)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中交上航局供应商(分包商)廉洁、道德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如若供应商在未经审批前提交标书款且最终未审批通过的,标书款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18时 00 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7.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301
邮编:361026 联系人:赖琦方
电话:15871560087
邮箱:1427136707@qq.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赖琦方
电话:1587156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