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木里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木里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木发改经信〔2023〕1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木里藏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建设地点: 凉山州木里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公里店邱家堡。
2.3 项目规模: 新建陈列室450m2;墓碑100座,占地1500m2;配套建设纪念广场、纪念碑、保安亭、英明墙、步道、消防设施、陵园绿化、围墙、挡墙、排水沟、大门、道路等室外公用设施。
2.4 计划工期: 12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省级和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2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图、省级及以上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职称信息查验截图、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等,若无法查询视为无效证件);(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附截图),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诚信分值为100分;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反映。注:项目概况中2.4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木里藏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宋鹏宇
电 话: 13194959795
传 真:
2023年09月1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木发改经信〔2023〕1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木里藏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建设地点: 凉山州木里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公里店邱家堡。
2.3 项目规模: 新建陈列室450m2;墓碑100座,占地1500m2;配套建设纪念广场、纪念碑、保安亭、英明墙、步道、消防设施、陵园绿化、围墙、挡墙、排水沟、大门、道路等室外公用设施。
2.4 计划工期: 12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省级和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2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图、省级及以上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职称信息查验截图、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等,若无法查询视为无效证件);(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附截图),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诚信分值为100分;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反映。注:项目概况中2.4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木里藏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宋鹏宇
电 话: 13194959795
传 真:
2023年09月1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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