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52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造价约 183 万元,工期为 4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内。 2.2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1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5日13:0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4:30分,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2年 7月7日至2022年7月12日 17:00前。 5.4 答疑时间:2022年 7月13日 17:00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2022年7月15日上午10 :00分至下午13 :00 止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1 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577-59895268
招标代理: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77-68635589,13566105192
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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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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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湖路477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577-5989526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海港路641号 项目负责人:杨尔想(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陈金姿(造价师) 电话:0577-68635589,13566105192 |
1.1.4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4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企业要求: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3、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 5、业绩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图纸等 时间:2022年 7月7日—2022年7月11日 在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在2022年7月12日17:00前在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2.2.2 | 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人澄清时间:2022年7月13日17:00之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3:00止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14:30 |
2.2.3 |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 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 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 同本章前附表2.2.3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金额: 35000元(大写 叁万伍仟元整); 2、(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下述两个保证金账户成功汇入任意一个账号均可。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户:201000257681022000031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银行帐户:9558851203001814712 注: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业务时应充分考虑其他各种因素 (如各地银行方面的原因,双休日、节假日,以及退票等情况), 及时无误办理转账业务,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 2022年7月14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至财务室核对,财务室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 (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子保函的,在投标报名成功后进入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http://122.228.219.76:8081/longgangbh/)进行投保,电子保函的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四)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2 |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3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项目名称: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收件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 日14:30 开标地点: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2%(除甲供材料外) 注: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保函形式的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
7.4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工程造价 | 本工程的标底造价=人民币 1828992 元; | |
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本工程税金取值为9%,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
创文明标化目标 | □市级 □县级 ☑其他:无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关规定执行。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中公布相应费率执行。 | |
图纸交底 | 中标单位在图纸交底时,如施工图纸中确实存在不明确的部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加以补充,并按规定调整;如若中标单位未提出在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部位,全部由中标单位施工,造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 | |
图纸交底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行图纸交底,中标单位若未提交书面材料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如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需提供由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保证金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5日内中标人必须将本工程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相关证书原件送交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实行核查并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须无在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单位未在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或未在收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论在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环节、评委会评审环节、中标公示环节或者中标后才发现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或评委会否决其投标、或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投标资格、甚至取消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废除其中标资格甚至解除合同,均不调整本工程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也不调整相关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人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与上述同理处理。 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同意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备案证明; ③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 ④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物件等均为真实并有效,否则一切不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7、为了更好的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人员进入招投标会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前来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且必须佩戴口罩,人数为1人(即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因进入收标地点需要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请投标人提前到达,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温州防疫码检查,因投标人较晚抵达收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入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前后间隔1米以上),按次序排队等候,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不得逗留。 8、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有不同表述的,最终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 |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 为做好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根据“少接触”的原则。招标会议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如下,所涉及单位及参加会议人员应积极配合: 一、现场防护措施 1.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托1名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6)。 2.开评标会议现场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核对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来自中高风险疫区及国外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3.开评标现场听从代理机构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坐(每人间隔一个座位就坐),不得聚集喧哗并随意走动。 4.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评标场所消毒制度。开评标场地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标活动的评审专家、中心监督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离开开标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6.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二、响应预案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主要症状:咳嗽(症状严重,干咳为主,伴有痰音,喘息,影响睡眠) ;发热(高热持续72小时以上) ;全身精神差,食欲差;潜伏期2~14天,平均7天等。遇到有以上相应症状者,应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并立即报告上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疏散等措施。 3.若有发现疑似病症,第一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不得延误。 4.开标室、开标现场、评标室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除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外,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同其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到医院体检; (2)场所进行封闭消毒; (3)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人,则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有关场所实行封闭消毒,现场禁止人员进出,实行隔离。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不足之处应严格按省、市、县防疫政策及相关文件执行; 2、投标现场须进行体温测量,如体温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数据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等阶段健康码出现红码、体温出现异常等情况,可能引起投标文件被拒收或出现隔离情况,所导致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在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致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2款规定; 3.投标文件中项目班组人员一致;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必须要在有效期内。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银行转账以到达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为准,如果是银行保函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若经保监部门认定为无效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开展保证金保险的保险公司,该险种应经保监会备案,否则无效。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一致。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的下浮率范围为:8%-12%(包括上、下限),每0.5%为一档,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工期 | 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招标工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盖章 | 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 |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1 | 企业名称: | |
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总部地址 | |
3 | 代表处地址: (使用进温企业) | |
4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5 | 注册地、注册年份: 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 |
6 | 主营范围: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 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 |
8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称: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
2 | 注册建造师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
3 | 上两个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 | ||||
4 | 工作简历: | ||||
5 | 近 三 年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 ||||
5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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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 |
1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
2 | 性别: 年龄: 职称(附证书复印件): | ||||
3 | 工作简历: | ||||
4 | 近 三 年 在 建 和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 ||||
4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质量 |
4 | |||||
4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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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姓名 | 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学历 | 职称 | 上岗证书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备注 |
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 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 |
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开标时间 | ||||
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
个人健康情况 | |||||
体温是否正常? □正常 □不正常 | |||||
当前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健康异常情况? □有 □无 | |||||
有无其他不适?□有 □无 | |||||
是否与确诊病例接触?□否 □是 | |||||
是否在最近14天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 所在(途径)地: 前往时间: | |||||
最近14天是否存在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境外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单位拟派上述人员参加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开标活动,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参加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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