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TZC2022531-jsjf09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施工总计划场内交通茶水间环境标志产品安全文明施工细则及措施现场布置图交通设施设计变更业务技术用房现场签证索赔体能用房改造修复信息管理古树名木成品保护工程试车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措施测量放线淋浴间设备安装清走器材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施工设备试验与检验会客厅修建临时设施新MCU节能产品管线的加固质量UPS机房现场组织机构图构筑物验收施工用水体能训练用房施工照明系统对接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场内道路施工防控措施清除现场残物工程设备通讯线路视频会议系统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工程照管临时建筑治安保卫卫生间智能化工程试验人员系统架构图试验设备工程建设邻近建筑物音视频系统养老保险用电竣工退场安全控制更衣间转移临时工作用具视频会议室垃圾材料设备会控系统临时设施布置配电房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对已有设施清洁除尘设计图纸疑问隐蔽工程检查样品
金额
2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c2022531-jsjf09
预算金额377.93万元
招标公司泰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卢警官152952981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15189919365
中标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苏源高科技有限公司2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TZC2022531-jsjf09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编号: TZC2022531-jsjf09
名称: 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C2022531-jsjf09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苏源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2层
中标金额:2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采购范围:智能化项目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建国 证书编号:苏1112014201428413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玉军、邓俊红、卢红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代理公司: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电话:15189919365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6楼
采购人: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卢警官电话:15295298198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51899193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申明函》
【磋商文件】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二次).docx【磋商文件】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二次).docx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
2022年9月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泰州市公安局项目编号:TZC2022531-jsjf09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目录
项目编号:TZC2022531-jsjf09一、项目基本情况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六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采购需求:改造面积约980平方米。将综合楼1楼西侧原配电房改造成体能训练用房,配套建设淋浴间、更衣间、改造面积为300平方米。将综合楼2楼西侧体能训练用房改造成视频会议室,改造面积为约580平方米,同时配套会客厅、茶水间及卫生间。原有UPS机房改造成为视频会议室的机房,改造面积约1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总限价:377.932764万元采购预算:377.932764万元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5、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4、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
1、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六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00-14:30整四、响应文件提交3、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2、方式:1、现场领取(携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邮箱领取(①邮件名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②提供转账截图,支付宝账号:15189919365(飞儿)(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邮箱地址:49009345@qq.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六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整五、开启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名称:泰州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根据泰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投标供应商出席磋商活动的人数限1人(无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并出示当日的“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所有计划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须同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泰。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做好自查工作,安排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人员应符合上述规定。若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者,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
联系人:孙女士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六楼名称: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295298198联系人:卢警官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15189919365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的任何违反本条款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其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或者使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1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6)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3)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如提供的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1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1)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10)承诺函原件;(9)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8)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免缴或缓缴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简历表;(2)首次响应报价表;(1)磋商响应函;3.2商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4)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2)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1)评审方法中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技术文件;3.3技术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6)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5)评审方法中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文件;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4.4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人工、材料、机具使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公积金、成品保护、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检测、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4.1磋商报价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所响应项目名称及包号。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5、磋商保证金:无
2.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5、磋商响应有效期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1、磋商会议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1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件评审现场出示。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情况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7)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磋商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11)磋商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响应人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首次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表中的暂列金额总额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暂列金额总额不一致的;(9)响应文件改变或者遗漏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数量的;(8)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
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5)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或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确定为废标的情形。(14)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
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和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在工程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总价(即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
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处理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1.3.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在完成本次采购并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1.3.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1.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签订合同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合同中的货物或服务的,须经甲方采购人同意,追加的货物或服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追加的货物或服务须另行签订合同。2、合同货物追加1.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履行,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投标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9)《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8)《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八、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泰州市公安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财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二、合同工期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1)协议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五、项目经理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专用合同条款的效力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二者不一致时,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9)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争议,由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一、补充协议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泰州现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3法律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业主、监理等非施工方办公、生活区域等。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与工程相关的现行图集、施工说明;(2)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1.4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叁天内提供;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合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如有);(9)经双方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五天;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布置图、现场组织机构图及联系方式、安全文明施工细则及措施、设计图纸疑问(如有)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如有)的内容:本工程涉及所有专业图纸,施工图纸要求投标人保密,保密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如有)的数量:免费提供承包人2套,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应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固定单价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承包人、监理执行合同情况,工程现场管理等。。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投标人踏勘现场时已确认。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已在报价内综合考虑。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承担现场的安全、保卫、照明等责任和费用;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并按实际现场需要,提供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1)投标前承包人应充分踏勘现场,报价中应包括承包人所需用的单位水、电等的一切配合费用,发包人不再因此发生任何费用。(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1)承包人须积极配合业主、监理人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及外部矛盾,不得以外部矛盾作为工期不能完成的理由。(10)本工程所用水、电由承包人统一挂表管理,水电费用按实结算,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及时缴纳给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求现场工完料清,承包人应及时清除现场的所有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应根据发包人要求转移剩余材料,清除现场残物、垃圾或转移临时工作用具以及工程不再需要的施工设备。如果承包人清除现场垃圾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委派他人清除现场垃圾,由此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7天内按发包人指示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走器材、剩余材料,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清洁,并以通过发包人工程师验收为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逾期未能执行,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自己发生的损坏或因承包人保护实施不当而产生的第三方成品(半成品)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城管、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不得影响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泰州市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临时通道按总平面图部署,同时服从发包人的现场调整。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负责做好迎接各类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3承包人人员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果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阶段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不在工地现场,发包人有权处以罚款2000元/天,连续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投标文件中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能胜任其岗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处以相应罚款。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工地例会等必须参加。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经济利益事项行使签字权,根据承包人授权对本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报项目经理、监理及发包人代表批准。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及增加的费用等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三天。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渣土外运除外),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工期延误、暂定价材料验收批准等。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监理方或发包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下达停工令,承包人在3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报项目总监和甲方代表审批同意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监理方或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监理方或发包人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人承担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验收前承包人首先进行自检,在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监理方,并提供相关资料。不论发包人、监理方是否参与验收,当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对隐蔽工程需进行重新验收时,承包人必须配合工作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若验收合格,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且工期不顺延。5.3隐蔽工程检查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严格遵守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的规划、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规定、标准。服从发包人与监理人统一指挥,发包人与监理人将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否则有权予以罚款,情节严重将勒令停工整改,相关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必须建立现场治安保卫体系,专人专岗。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如因此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执行通用条款。。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泰州市相关规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送达后5日历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送达后5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5天提供全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批准。(批准和未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均需同时送报业主备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费用,只认可工期顺延,顺延时间双方另行协商:1)不可抗力;2)发包人未能及时组织设计交底,或发包人对已完工序进行设计变更的;3)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在建筑面积、结构形式、设计标准作重大调整,增加的工程量使承包人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进行的;4)非因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连续24小时以上的。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五天。7.4测量放线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照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施工节点工期超过投标文件中计划节点工期5日,发包人有权按上述条款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承包人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4)十二级以上台风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严重自然灾害。(3)暴风雪。(2)水灾;(1)地震;
(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发包人认可的产品质量等级及价格范围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验收后及时开出收料单,以便发包人执行供应合同,承包人无故推迟或不开收料单,影响发包人执行合同或工程结算,发包人有权处罚承包人,承包人按约定收取保管费(材料价格的0.5%)承包人对进场材料设备安全保管负责,如有受损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应按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进场材料的样品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如有)验收认可,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批量进场(样品由发包人封存,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中材料、设备质量与样品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如有)验收。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
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如与投标书不同时,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如有)的认可,并且出具的各种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试验证明等全套的质保资料等也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后方能供货,未经许可其后果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直至终止承包合同、更换承包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如与投标书相同时,其质量及质保资料均需发包人和监理方(如有)的认可后方能供货,发包人对该部分材料质量具有检查监督权利,对材料的使用具有否决权,如遇到材料涨价,承包人不能以降低材料品质、档次来抵消风险,也不能要求由发包人供应。(5)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均需与投标书相同,除因市场无供应外,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和递交替换材料资料,在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并且出具的各种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试验证明等全套的质保资料等也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后方能供货,未经许可其后果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直至终止承包合同、更换承包人。(4)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承包人提供的用料数量应准确如计划用料量多于实际施工用料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结算中退甲供材时抵扣工程款,如计划用料量少于实际用量,造成工期延误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8)如需发包人认定质价后购买的材料,或者必须代换材料时,承包人必须提前30天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7)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毒、污染等不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承包人承担的检验费用:承包人采取新工艺或特殊施工措施造成的检验、试验费用,不在“由发包人承担检验试验费用”之列的其它检验试验费。(6)承包人购买的材料应附有质保书或检测证书,如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二次检测的,检测试验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费用,测试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含在报价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另行协调。10.4.1变更估价原则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须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后执行。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风险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关于竣工验收其他的约定:/.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证明书签署日的7天内。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结束后。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审计结束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质量保证金
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保期满后,如无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3)其他扣留方式:。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除专用条款已约定的内容,其他情形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商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商定。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延误工期超过28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泰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泰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经双方协商后完成款项的支付。
(1)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乙方:甲方:廉政合同工程建设项目附件1(2)向泰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四)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三)禁止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禁止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禁止向乙方索要、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或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禁止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有责任向承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其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给予乙方处罚。(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或向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举报。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内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乙方加工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材料质量等质量问题造成的需返工修补的情况。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甲发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3)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对此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2)在乙方对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相应延长维修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3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材料费、保修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人要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四、质量保修责任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因承包人不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请第三方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法定义务,决不以包代管,决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承诺日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经理(签名) | 承诺日期 | ||
联系方式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改造面积约980平方米。将综合楼1楼西侧原配电房改造成体能训练用房,配套建设淋浴间、更衣间、改造面积为300平方米。将综合楼2楼西侧体能训练用房改造成视频会议室,改造面积为约580平方米,同时配套会客厅、茶水间及卫生间。原有UPS机房改造成为视频会议室的机房,改造面积约100平方米。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单位公章)
5、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4、成交供应商应对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3、所有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泰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完全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项目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供应商成交后,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采购人对施工时间的调整,不能影响办公。三、施工要求:
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响应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10、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9、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泰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8、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赔偿的原则,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7、供应商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修改;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凡涉及工程数量增减的,其价格按原清单报价进行费用的调增或调减,并按第二轮报价与第一轮报价的折扣比例结算。如有增项,工程清单未列入的内容需重新核定,按现行计价规范计算单价并按第二轮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折扣比例结算。(1)涉及工程数量减少的,以实际减少数量为准,涉及工程数量增加的,以实际增加数量为准;结算依据:后期结算仅调整经采购人批准变更(包括增加施工内容或取消部分施工项目)的相应费用增减,具体调整方式为:结算方式:12、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1、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的暂列金额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的金额一致。
★1)为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该会议室需实现视频会议功能,与省厅视频会议通道、市局南院图控、会议室实现互联互通;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承诺函。1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内容,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若无法达到承诺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6、本项目所需的质保和服务要求为:7×24小时故障和服务响应,半小时内巡检响应,四小时内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所有故障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排除,所有部件损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一般部件一天内更换,在对业务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特殊部件可在一周内更换,如确实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更换,而采购人的系统又不允许设备停止运行,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性能相当的备机予以临时替代运行。15、中标供应商在竣工验收后派遣一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前期须全程参加该项目建设),服务时间叁年,工作时间7*8小时并接受业主管理,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14、在维保实施中,每半年不低于一次进行设备的紧固、擦拭、清洁除尘等服务。13、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对本次采购的设备,中标供应商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提供市局南院业务技术用房和市局北院综合楼会控系统无缝对接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承诺函),保证互联互通互控。★3)提供新MCU与原有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无缝对接的技术证明文件及(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承诺函)。★2)提供新建音视频系统与原视频系统对接措施及(自行承担所有系统对接费用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承诺函)。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经磋商小组集体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磋商办法的补充条款,并按磋商办法及补充条款进行磋商。说明:1.上述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相关的各种资格、资质、证书、证明材料等,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实,否则该项不得分。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存在骗取成交等虚假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二、评审内容及标准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人。2、评审时,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一 | 投标报价部分 | 30 | ||
1 | 投标报价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 30 | |
二 | 商务部分 | 9 | ||
1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在开评标期间递交核查,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智能化工程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材料参考供应商业绩备注)。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6 | |
2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类似智能化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参考供应商业绩备注)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 | |
三 | 技术部分(施工方案) | 61 | ||
1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关键施工技术、系统架构图、工艺等方案深化设计、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1-1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10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16 |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4 | 安全文明施工、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 | 安全文明施工、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5 | 疫情期间的施工防控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以及与采购单位的配合协调 | 疫情期间的施工防控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以及与采购单位的配合协调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9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6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9 | |
6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7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8 | 对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对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缺少内容、合理性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响应人。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根据贵方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致:(采购单位名称):磋商响应函日期:
8.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4.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响应人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首次响应报价表日期: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暂列金额 | 元(小写)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 期 | 日历天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本表中的暂列金额数额应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的总额。1、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章):(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管理机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报价,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注:1.养老保险栏应填写“已缴”或“未缴”,未填写的视同未缴。2.投标人不按实填写本表的,以弄虚作假处理。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章):(二)项目经理简历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二次响应报价表投标供应商(盖章):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规模 | 竣工验收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 |
1、其中各分项报价按照初次响应文件的投标总价与最终承诺报价同比例下浮。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暂列金额 | 元(小写)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 期 | 日历天 |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磋商时随身携带2份盖章件,磋商总报价在磋商时当场填写。3、本表中的暂列金额数额应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的总额。2、结算方式按磋商文件执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2、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一、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签名:供应商名称:(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信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信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信证明文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致:(采购人名称)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声明日期: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采购单位名称):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三)与本次参加磋商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评审内容,建立起投标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2.评标要素索引表的位置应布置在投标文件前面(顺序:投标文件封面后、投标文件目录前)。注:1.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投标文件逐页标注页码。评标要素索引表评标要素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
一 | ||
1 | ……… | P~P |
2 | ……… | P~P |
3 | ……… | P~P |
… | ……… | P~P |
… | ……… | P~P |
二 | ||
1 | ……… | P~P |
2 | ……… | P~P |
3 | ……… | P~P |
… | ……… | P~P |
… | ……… | P~P |
… | ……… | P~P |
1.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企业声明函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公安局)的
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次)),属于(建
1.(泰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及体能用房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苏源高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0人,营业收入为34842.34
万元,资产总额为49315.4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江苏苏源高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0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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