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0591-282789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91-836188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榕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榕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2117.6m2(约 123.18 亩),拟建园林绿化、建筑小品、园区道路、山石工程、服务建筑(其中包括拟建设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832㎡)、室外运动设施,并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景观、步道、儿童游乐场、运动场地、配套服务建筑及停车场、智慧公园设施标识导示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为准具备面积如下:A区用地面积为40674.5m2,其中:铺砖面积9021.62m2;绿化面积20755m2;B区用地面积为23652.4m2,其中:铺砖面积7785.9m2;绿化面积12523m2,1#羽毛球馆建筑面积299m2,2#儿童中心建筑面积299m2,3#亭子建筑面积62m2,4#公厕建筑面积71m2;C区用地面积为17790.7m2,其中:铺砖面积5150.7 m2;绿化面积11033m2,配建建筑面积3101m2(根据建初02平面图),其中:1-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5㎡,1-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4㎡,1-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2㎡,1-4#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37㎡,1-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48㎡2-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5㎡,2-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49㎡,2-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64㎡,2-4#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10㎡,2-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95m2,配套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31㎡,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7㎡,4#公厕总建筑面积55㎡,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98㎡,6#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211㎡。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项目建设部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玖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肆整(118986154元)。包含:设计费968021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8018133元(其中:暂定金额专业工程26390000元,暂定综合价项目5490849包干费用金额310000,不可预见费5619911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运营部分:首年度本项目招标人运营收益按不低于100万元/年自运营期次年开始,每年度本项目招标人运营收益按年度递增率不低于3%/年计算(以上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为基数乘以年度递增率计算当年度的招标人运营收益),以此类推;首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及年度递增率由投标人竞争确定;每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由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约定每年度缴纳支付给招标人;管养维护费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基数15元/平方米·)包干计算(本项目管养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费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人年度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5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招标人进场通知书发出日期为计算起点,以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日期为计算终点。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设计工期要求:自招标人进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以收到审查报告时间为准。上述施工图设计节点工期仅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及内容的完成时限,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部分

预算编制工期:本项目全套施工图(各专项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自招标人确认施工图设计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可供正式送审的预算编制成果。

施工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应满足招标人实际工程进度要求,具体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A、B区(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区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并具备园区开放条件。施工范围内的苗木成活率养护期按6个月计,施工范围内的日常管养时间并入运营期限计算。

其他要求: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含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招标人原因(如因招标人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停工的、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且影响施工关键线路的、项目建设用地交地延误、项目暂停建设等)造成的停工工期或延误工期。如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招标人原因等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经招标人签认后,工期顺延。

运营期限:10年,以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过日期为计算起点。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含经营管理、管养维护);具体内容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施工图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小品/雕塑/构筑物、园区道路、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二次装修、运动场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夜景工程、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如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总承包单位应按或业主确认的最新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范围的设计费用已计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中,施工图审查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施工图审查合同由招标人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承包人须承担项目建设报建及组织专家评审评议(含相关费用,如有)、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工作

采购: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以及管养。采购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施工: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小品/雕塑/构筑物、园区道路、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二次装修、运动场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夜景工程、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为准。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可用于运营的资源的经营管理及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管养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服务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提供公共服务等)。运营期限内,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费用(含经营成本费用、管养维护/维修费用等一切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开支费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内,中标人须按每年度运营收益中标报价向招标人缴纳支付本项目该运营年度的运营收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合同》

(1)经营管理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可用于运营的资源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区域内的运动场地、配套服务建筑、可利用的空地、停车场、广告位等资源的经营及管理,运营的具体业务类型(类别)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经营。以上运营事项应向发包人报备。以上运营事项涉及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运营事项有关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用、所需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税费、项目竣工后运营期间因经营业态变化需要进行场所改造装修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2)管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含苗木更换、植物病害防治)、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园区内的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运动场地、园路、硬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三大法定(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氛围营造等园区管养维护/维修及园区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管养维护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更换/更新的苗木、场所维护/维修所需的材料/设备、管养维护所需的工具等);上述内容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管养维护事项有关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用、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其他内容:1)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验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3)中标人必须办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施工、采购等法律规定由中标人负责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证件或批件),招标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上述事项因中标人未及时办理上述事项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不予签认,且中标人还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违约责任,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必须全力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报批等法律规定由招标人负责办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报建、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施工临水临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用电工程、广电、通信、宽带、燃气、排水、排污等事项。如上述事项因中标人协助不到位、配合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不予签认,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中标人还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违约责任;如上述事项非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予以签认。上述事项中涉及的项目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的,且该费用未在包含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中的,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2.7 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福建省、福州市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项目当地政府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

2.7.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2.7.4运营的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确保园区内苗木绿植日常存活率达到100%,确保园区内服务建筑、运动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完好无损,保持园区内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运营期间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任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有资质要求的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的,允许独立投标人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任务分包所有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含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和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12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1031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20日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榕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话:0591-28278969,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电话:0591-83618812传真:/ 

联系人:王工、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 201号四楼(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2882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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