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观唐樾府(C4-1地块)414楼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代码:2211-130290-89-05-6171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生观唐樾府(C4-1地块)414楼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铭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72%企业自筹和65.28%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铭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合生观唐樾府(C4-1地块)414楼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及内容:合生观唐樾府(C4-1地块)414楼2至17层装修工程,共324套公寓,地下车位123个,地上车位21个,总建筑面积14132.54平方米。本次对合生观唐樾府(C4-1地块)414楼首层公区、2层及10-17层进行装修,建筑面积约77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4)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天。 5)本项目招标合同估算价:199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室内装修深化方案图、效果图、方案设计以及投资概算。施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者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联合体设计方名义)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联合体施工方名义)或“施工业绩”。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类业绩。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士林,联系方式:18617893188,邮箱:hblianghua@126.com。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上(1)(2)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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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1 09:00至2024-03-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铭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杨娜 |
联系人: | 李士林 |
电话: | 0315-8829005 |
电话: | 18617893188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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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lianghua@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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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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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261390000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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