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蚌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2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sqcgz3112-重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2-2079638
中标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Z3112-重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南楼
中标金额:中标年利润率1.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朝永(组长)、郭贤玉、张婷婷、刘倩、祝立群、李玉柱(采购人代表)、邵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2-207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079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津京(采购人代表)、任福军、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2076329、0552-2079638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南楼
中标金额:中标年利润率1.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服务采购(2包)。 服务范围:主要承担怀远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合作期限3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当年保险人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不续签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朝永(组长)、郭贤玉、张婷婷、刘倩、祝立群、李玉柱(采购人代表)、邵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2-207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079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津京(采购人代表)、任福军、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2076329、0552-2079638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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