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玄武岩、木质纤维)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补遗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rtgsgkjzxtp-02-202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玄武岩、木质纤维)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补遗

第一章: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集采物资玄武岩、木质素纤维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GZJRTGSGKJZXTP-02-2023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玄武岩、木质纤维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项目概况:
金仁桐路面项目起讫里程 K47+320~K104+164.038,全线长56.844km。设有中元枢纽互通、机场互通、学孔互通、花秋互通、高桥互通、桐梓西互通、甫家湾枢纽互通等7处互通式立交。全线路面底基层单幅长度46.2公里,基层单幅单层长度92.4公里,沥青下面层单幅长度46.2公里,沥青中面层单幅长度104.8公里,沥青上面层单幅104.8公里。路面主要工程数量:20cm 厚级配碎石底基层918410㎡;38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913071㎡;8cm 厚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609343 ㎡;6cm 厚AC-20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 1529459 ㎡;4cm 厚 SMA-13 沥青玛蹄脂碎石上面层 1531252 ㎡。
全线共需级配碎石底基层54.8万吨;水稳基层107.3万吨;级配水稳混合料总计需 162.1万吨。沥青下面层 14.3万吨;沥青中面层25.3万吨;沥青上面层17万吨;沥青混合料总计需56.6万吨。施工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
1.2谈判内容:玄武岩、木质素纤维。具体规格、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3:谈判公告附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玄武岩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2.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1.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玄武岩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原碎石场分选生产的玄武岩,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沥青混凝土所用玄武岩。
2.1.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至少一份)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公司除外),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检测标准。
2.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其中公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2.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2.1.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碎石场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碎石场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碎石场玄武岩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碎石场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木质素纤维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2.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或代理生产厂家须通过了当地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估审核并具有相对应的环评批复号。
2.2.2.生产能力:木质纤维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木质纤维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2.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公司除外),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检测标准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木质纤维具有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检测标准的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要求在正本中为原件原色扫描),至少一份。要求颗粒纤维原料为原木纤维,不得采用多次回收的旧棉胎、木屑、稻草等原料,颗粒纤维须采用沥青基制粒,受热更易分散,干拌时间短。投标人报名后,由物资部委托实验人人员到生产商或代理生产厂家现场取样统一送第三方检测,检测费自理,物资部拿到合格检测报告,通过产品质量资格审查,需满足(JT/T533-2020)的相关要求,才可进行投标。供货与样品应保持一致。每批颗粒纤维进场前,应与封存的样品进行比对,经比对一致后方可进场,招标人进行不定期检测相关指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三份),其中公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2.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本投标物资在贵州省内被质监部门、项目单位通报过质量问题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在供货过程中被发现有以次充好等违约情况,招标人有权更换供应商并没收中标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集团材料供应商黑名单库。
2.2.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原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原厂家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原厂家木质纤维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原厂家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竞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各竞标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竞标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请各竞标人在开标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及时下载‘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内中的附件)进行填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454244918@qq.com电子邮箱,纸质版封于唱标函内。
3.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竞标人将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款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金仁桐高速公路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300226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注:付款时选择延迟到账),售后不退,本次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款必须以竞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454244918@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3.3标书费500.00元人民币/包,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竞标人,请于 2023年11月20日至 2021 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4答疑时间:竞标人需在2023年11月25日10:00前以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采购人在2023年 11月26日10:00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
3.5竞标人在距离开标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所有包件投标保证金共10000.00元,即交10000.00元可同时投多个包件)汇至采购方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金仁桐高速公路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300226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注:付款时选择延迟到账),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用途+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竞标人,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见谈判采购文件)。 4.谈判时间、地点:
4.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8:00-10:00,逾期不到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
4.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谈判会之前签到。
4.3谈判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尧坝村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尧坝村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仁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迪
电 话: 18386208036
电子邮件: 4542449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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