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湾示范区2023年三余镇村级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18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0513-69962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通州湾示范区2023年三余镇村级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23 17:39:40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通州湾示范区2023年三余镇村级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2023年三余镇村级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安工程费约1855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为 516万元,二标段约为449万元,三标段约为 381万元,四标段约为 509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

标段号

招标范围

估算造价(万元)

一标段

本标段涉及东余村,项目包含改造道路11条,长度约5090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516

二标段

本标段涉及建新村、东晋村,项目包含改造道路10条,长度约4930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449

三标段

本标段涉及海丰村,项目包含改造道路 12条,长度约   5125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81

四标段

本标段涉及闸北村,项目包含改造道路10条,长度约   5305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50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的规定,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01  23 日至2024 02  02 上午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02  02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分四个阶段验收,首次验收为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第二次为纪检进行的验收,第三次为审计进行的验收,第四次为回头看验收(缺陷责任期届满组织的验收),每次验收均可在任一路段任意抽取点进行钻孔取样,所有点检测结果不能低于设计标准,需大于或等于设计标准,如有任一点小于设计标准,中标人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费用需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三余镇

 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薛女士

  话

0513-69962656

 话

18115810507

 

 2024  0123

 

附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

2.1.3

开标顺序

本项目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如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该标段的第二名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第二名为后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三名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提供资料: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无在建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资质动态考评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多个标段仅抽取一次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的抽取统一在一标段页面抽取。

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0.6 分,每高1%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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