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先生138103593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QX240004-02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3G71地块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3G71地块)(栖行审备[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迈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8782.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8782.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齐寿南路以西、尧红路以北地块,东至齐寿南路,南至规划尧红路,西至现状,北至国有土地
        2.1.2 工程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房住宅及配套设施,主要涵盖业态为小高层,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2.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1.62万平方米。最高层数为11层。
        2.1.3 合同估算价: 349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3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通风、标志标识、泛光照明、供配电、燃气、太阳能、充电桩、抗震支架、外立面及幕墙、精装修(包括户内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及样板房精装修)、园林绿化、小市政室外管综、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节能、交评、环评、水保、BIM设计等,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空调、新风等设备采购及安装。(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石方回填工程、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腐工程、隔热保温隔声、门窗、栏杆、防水、给排水、电气、消防(含通风及防排烟)、智能化、泛光照明、人防、幕墙、精装修、园林景观、室外雨污水、供配电、燃气、市政管网、自来水、三网及信号覆盖、信报箱等,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4)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工程移交,预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以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5)其他:总承包管理及相关报批报建配合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①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③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③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19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上述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纸质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线下答辩模式。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迈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      系     人:冀晓月
        电       话:13810359329 电              话:025-832038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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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69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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