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印铁货物运输线路(天津中闽)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113014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6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1130141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6 16: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16 16: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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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口铁运输 | 河北省遵化市通华西街至天津市静海区合意路与振兴道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90米中闽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 500 | 元/吨 | 2024-12-31 00:00:00 | ||
马口铁运输 | 天津市静海区合意路与振兴道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90米中闽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至河北省遵化市通华西街 | 1600 | 元/吨 | 2024-12-31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河北唐山市遵化市通华西街240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1、 结算方式:月结,即每月 5 日前报价方按照上个月实际承运的业务开据合规运输发票,并提供询价方指定的收货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回单。 2、 付款期限:收到报价方发票后,月结付3个月宝钢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票据(宝钢财务公司承兑票据)或通宝业务,前提是报价方已按约定时间向询价方提供了准确无误的发票和运输回单,如报价方提供的发票和运输回单与实际运输业务不相符,或者运输回单有缺失的,询价方有权拒绝支付回单缺失部分的运费,并且不对因此造成的延迟付款承担责任。 3、 付款方式: 3个月宝钢财务公司承兑票据 /或电汇 。 其他违约责任 1、 报价方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询价方货物(以报价方没有按询价方要求达到装货地点或者没有及时书面响应询价方的运输指令为准),致使询价方另行委托其他承运商的,所发生的运费应由报价方承担,且询价方有权直接从报价方的风险保证金或者运费中抵扣,无需得到报价方的同意。在合同期内,如因报价方原因出现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的情况,第一次询价方提出警告,并由报价方承担一切造成的损失;出现第二次,询价方将停止报价方该线路的运输业务,由询价方另寻运输商承运;出现三次,询价方停止报价方所有的运输业务并终止合同。停止运输业务后,报价方将作为新供应商进行考评,合格后重新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于下一年度才能参加年度招标、报价。 2、 因报价方原因与询价方员工发生语言、肢体冲突或者恶意诽谤询价方工作人员,经确认后询价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报价方赔偿相关损失。 3、 如报价方同时为询价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在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装卸询价方其他运输服务承运商承运货物过程时出现故意刁难、拖延时间或者不按询价方要求提供装卸货物的情况,一旦经询价方查证属实,询价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报价方赔偿相关损失。 风险保证及损害赔偿 1、自报价方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送达询价方客户并经客户使用完毕确认无异议为止,一切货物风险应由报价方承担。 2、如因报价方责任造成托运货物损失的,询价方在按货物销售发票价格和询价方客户对询价方的索赔金额确定报价方赔偿金额后直接在应付的运费进行抵扣,且甲乙双方应签订供应商/运输商赔款确认单。在报价方赔偿询价方损失后,报价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报价方在不影响询价方销售市场和询价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处理受损货物,但询价方有权对报价方的处理方式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报价方应保证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运输服务。
四、技术条款:
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询价方有运输任务时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报价方指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询价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地点等。报价方接到询价方的上述运输指令后,必须在3小时内给予响应确认是否接受运输委托,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询价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报价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询价方的装载要求,应当车况良好,货厢内壁和车板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等保护材料。 3、报价方必须听从询价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询价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询价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或出现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违反询价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4、报价方到达询价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经过询价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报价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询价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完成发货手续后,如签收单上显示的货物数量、状态等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由报价方承担所有损失。 5、报价方应负责捆绑绳索,并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询价方货物灭失或者破损的,一切损失由报价方承担。 6、自询价方货物装上报价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报价方,报价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整车被盗等事故的,均由报价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报价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询价方有责任协助提供报价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7、报价方承运询价方货物时,应将货物在询价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询价方指定的收货地。报价方单方面延迟或变更承运时间造成询价方用户拒收或退货的,因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报价方承担,且询价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报价方的违约责任。 8、货物运到询价方指定收货地点,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或出现用户拒收等异常情况的,报价方应及时联系询价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走。没有询价方的书面认可,报价方不得随意从收货地点拉回货物。对于报价方擅自拉回的货物询价方有权拒收,且无论询价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询价方不予承担。 9、货物运至询价方指定收货地点后,如发现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注明是否收货,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询价方与报价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询价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询价方仓库,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报价方必须通知询价方仓库验收并由询价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货物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报价方应立即电话通知询价方并说明情况,以便询价方及时与用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因报价方未及时通知询价方而造成询价方经济损失的,所有相关损失全部由报价方承担。 12、对于报价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询价方和询价方用户的各种商业信息、运输业务信息等,报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一经发现,询价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就因此所造成损失要求报价方进行赔偿。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13、报价方对所有询价方委托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报价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4、由于询价方产品较为特殊,因运输原因造成的货物受损在货物签收时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必须在使用后方能确定是否受损。因此,双方理解并同意,询价方客户签收后,如在使用货物时发现货物受损,且经询价方确认的确属于运输造成的,相关损失应由报价方承担。 15、报价方承运过程中如有成品铁损耗,由报价方承担,原则上按各公司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报价方在承运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对询价方货物装运完毕后擅自拼车转运等)造成询价方货物灭失、大量破损、凹瘪、雨淋受污染而遭询价方用户拒收的,报价方应当按货物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并承担其它相关经济损失。报价方未能及时偿付赔偿款或拒不赔偿的,询价方有权在应付的运费或风险保证金中直接将赔偿款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6、未经询价方事先书面同意,报价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7、本合同将不对装载数量(含长、宽、高、重等)作限定,但因此产生的运输质量投诉及索赔将由报价方负责。(注:禁止在成品货物上面或者下面装载其它物资;单独的运输由于数量不足整车造成报价方成本过高和不必要的浪费;询价方会控制发货数量;25吨以上的按招标价结算;低于25吨 的通过协商已报价单的形式报于询价方。不允许报价方拼凑其它货物运输); 18、疫情方面充分考虑,2023年度起不再产生因疫情导致的相关费用(不含但不限于带车、放空、换车、更换司机等等)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具备如下资质和证照: 1、 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可。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具有2年以上行业经验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4、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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