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0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各受邀单位:

1、招标条件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EPC总承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施工Ⅰ标~施工Ⅱ标劳务分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技术开发区。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面积约107公顷,先行段建设面积约28.7公顷,共分为黎里段、北厍段和芦墟段三段,黎里段长约794.34m,北厍段长约2989.27m,芦墟段长约494.38m。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道路工程、排水涵闸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施工Ⅰ标(黎里标段)和施工Ⅱ标(北厍西标段)2个标段。投标人须对该二个标段同时投标,招标人将同时开标,评标先后顺序将按照标段划分顺序逐一进行,同一投标单位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根据本次招标结果,由招标人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每一标段具体施工范围为:

施工Ⅰ标:黎里标段,黎里工区长约794.34m,节点位于黎里古镇区段,黎里大桥西侧沿河两岸道路以内的区域,西接田园景观片区。建设内容以现状驳岸、建筑改造,新建文化广场、滨水休闲步道、停车场、休闲廊架、游船码头等,黎里段范围内设计施工图及指定的图集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中所有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包括:道路工程劳务作业(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水泥碎石稳定层工程、路面工程等)、雨污水管线工程劳务作业(管线沟槽挖填工程、钢板桩围护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砌井工程等)、其他零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部分临时设施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辅材)。

施工Ⅱ标:北厍西标段,北厍西工区(河滩上村水闸以西)长约989.27m,北厍西工程施工范围内设计施工图及指定的图集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中所有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包括:道路工程劳务作业(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水泥碎石稳定层工程、路面工程等)、雨污水管线工程劳务作业(管线沟槽挖填工程、钢板桩围护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砌井工程等)、其他零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部分临时设施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辅材)。

2.5工期:

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 年 6 月 1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2021 年 11 月 30日。

工期调整属于经营风险,相关赶误工费、施工降效费、窝工费等由于工期变化引起的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3、投标最高限价

工程建安费用根据“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章节内容测算,各个标段项目清单预算以江苏省定额作为计价依据,各个标段招标控制下浮率不得低于28%,施工Ⅰ标最高限价为6425323.09元、施工Ⅱ标最高限价为7120284.72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筑业企业劳务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项目投标期间,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吴江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②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期间,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③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期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吴江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http://ecp.ecidi.com)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5.2 已确认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 6 月 2 日至2021年 6 月 4日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http://ecp.ecidi.com)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不收费。

6、投标文件的提交

①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②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的完整电子版(包括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和EXCEL文件,为全部、完整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压缩加密,通过邮件方式发至招标文件所写明的联系人收存,并请在邮件中注明参加云视频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姓名、手机号(须与授权委托书一致,即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③开标工作组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软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出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网络入会方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建议优先使用PC端参会),届时将按照规定顺序使用投标人告知的解密方式,在线开标。

④所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投标人无法正常邮寄的应提前告知招标人原因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后另行补寄。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镇汾湖湾村苏州国俊工贸有限公司318国道旁华东院项目部,收件人:朱工(手机号13617942329)。

⑤投标文件以电子版扫描件为准,纸质文件作为对照使用,投标人需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有实质性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 311122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13617942329

电子邮箱: 1835197256@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 311122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0571-56625077

电子邮箱:yan_hz@hdec.com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务与审计部

监督及举报电话:0571-56628225

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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