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myy-xzhq-2023-1-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且符合资质条件的厂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RMYY-XZHQ-2023-1-2
 2、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第二次)
 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4、比选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3.5万元/年;最低限价(人民币):3.5万元/年
7、数量:约5万个/年
二、投标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供应商提供了“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须提供属地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袋等废塑料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证明;
5、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处置能力;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
6、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量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地点。
7、招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回收服务业绩;
8、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文件方式及报名办法
1、凡报名参加的投标商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1条资质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发至邮箱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送信息!
2.报名成功后,如收到招标文件放弃投标应在开标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否则,招标方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3、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
4、资料发送方式:
供应商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至至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massrmyyzcb@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采购办公室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  下午14:00
 2、招标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45号)
3、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  下午17:00
4、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7日  下午14:00
招标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45号)
5、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的招标文件(或者邮寄)
邮寄地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单位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杨老师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招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45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陈老师   电话:0555-8222820
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massrmyyzcb@163.com)
2、采购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3、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555-8222280
 
 
附件1 报名表.docx
新 2023年透析壶招标要求(定稿).doc
注:1、报名时请将报名表格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邀请函!
2. 报名成功后,如收到邀请函放弃参与应在评选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部,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