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锦州市分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9w099
预算金额39.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微182400154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锦州市分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9W09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锦州市分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租赁项目【重新招标】【变更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招标项目编号:TC239W09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9.42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7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11月13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现场开标,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上实城开中心T3座1110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锦州市分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租赁项目(招标编号:TC239W09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锦州市分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辆租赁服务,预计每日费用135元/辆,预计租赁业务用车8辆(不含司机),全年服务金额39.42万元。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检车费、车辆保养费、车辆维修费等,服务期限一年。车辆租赁费用按使用日为单位计算。最高单价限价为135元/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4.2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4.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4.4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4.5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站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本。具体流程如下:
4.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或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www.cntcitc.com.cn)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并完成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购买:潜在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凭【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将以上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上传。
4.3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拟参与的项目/项目下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仅选择电汇,无须支付平台服务费),并上传支付凭证,支付逾期/逾期上传支付凭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成功报名。支付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放本项目招标文件。
4.4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4.5报名流程咨询:网上报名及费用支付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30分到12时,下午13时30分到17时;或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
4.6注意事项:投标人须认真填写开票信息,发票开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上实城开中心T3座1110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上实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项目负责人:金微、曹冠陆、王标、赵崇、高永博
联系电话:18240015403
电子邮箱:jinwei@cntcitc.com.cn
投诉联系人:门老师024-62100999-8012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 号:33010020092001341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门老师
电话:024-62100999-8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上实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人:金微、曹冠陆、王标、赵崇、高永博
电话:18240015403
电子邮件:jinwei@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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