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招标公告
金额
23.4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HYGZL2023-0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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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09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11 15: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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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 001 | 勘察 | 234000.0(元) |
2 |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 002 | 勘察 | 328000.0(元) |
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函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单位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二)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三)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第二标段: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四)建设规模: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07.06公顷(国有土地311.16公顷,集体土地95.9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整理面积为318.72公顷,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88.34公顷。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65.8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65.3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82.53公顷(国有土地359.38公顷,集体土地123.15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整理面积为407.11公顷,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75.42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二、招标内容
负责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双西沟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团庄岭生态修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并出具相关报告以及后续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具备承担耕地质量评价的相关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3年(2020年07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六)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二)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为234000.00元,二标段为328000.00元(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五)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1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5时00分。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6.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系人:张小良
电 话:17797646419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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