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2024年中国(福建)-马来西亚(吉隆坡)海外电影产业交流推介活动策划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024年中国(福建)-马来西亚(吉隆坡)海外电影产业交流推介活动策划执行项目供应商。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一)需为活动提供活动总体方案,代办理在马期间所有相关手续;
(二)需按照我方要求进行活动流程设计、物料设计及氛围布置;
(三)需提供1名在马期间的翻译人员;
(四)需包含启动仪式、座谈会、福建电影展映等子活动;
(五)行程安排需涵盖至少2个马来西亚的城市;
(六)需邀请1位嘉宾主持人,须具备电影行业资质;
(七)需提供至少2名现场活动执行人员,配合完成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拥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策划、企业策划、公关策划、广告业务、出版等相关资质。
(二)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明确具有相关资质),若投标人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包含日程策划、活动执行、氛围布置、场地、翻译、活动人员劳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详见附件) 。
(二)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应写明“2024年中国(福建)-马来西亚(吉隆坡)海外电影产业交流推介活动策划执行采购项目”加盖公章密封)。
投标文件需含:
1.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被执行信息的相关依据(企业/社会团体:信用中国的企业信用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信息网页截图http://zxgk.court.gov.cn/)等;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加入信封袋中,密封好,并在密封处四角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三)本次项目控制价:294000元。
(四)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六)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与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领取《2024年中国(福建)-马来西亚(吉隆坡海外电影产业交流推介活动策划执行项目报价表》模版。
(八)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8:00。
(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四)支付方式 :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我公司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
50
在活动结束后,中标人向我公司提供活动验收报告,且我公司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后30日内,我公司收到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支付剩余款项。
    备注:
    1.本合同一切款项均为用人民币结算,若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超过成交金额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成交金额
    以外的费用,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的风险。
    2.根据本项目特点,若在中标后或执行中,本活动项目被取消、减项或增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我公司确定项目取消日期前的实际开销,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中标人若未实质性响应本条款要求,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3.我公司支付费用前,中标人应向我公司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延迟交付发票,我公司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我公司违约。

(五)招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6.1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为无效投标文件或按废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公告第二章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6.2.3投标文件中未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自行开标外)。
6.2.4投标文件的实际递交人与授权人不符的。
6.2.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影响到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或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文字、数据(投标文件中约定内容的文字或数据)在评审时,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为模糊辨认不清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6.2.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
6.2.7投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与招标清单不符的。
6.2.8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6.2.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2.10投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等不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
6.2.12投标人提交了不止一个投标报价的。
6.2.13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
6.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 其他
招标人: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3楼
邮 编:350001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女士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3楼前台
电 话:15980636117
招标廉政监督员电话:张女士 185060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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