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0230320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明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水质管理及管道和末端清洗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320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水质管理及管道和末端清洗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 617800
 合计金额小写: 61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备注
能编码
(一)、冷冻水系统:管道及末端清洗明细(风柜、盘管数量为预估,具体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1 空调管道、机房阀门、过滤器清洗 清洗2—3遍,含人工和清洗药剂 38500 1 38500 / 每年5月、10月各1次
2 盘管管路清洗 含连接支管、阀门、过滤器清洗 85 1477 125545 /
3 风柜管路清洗 含连接支管、阀门、过滤器清洗 190 249 47310 /
4 楼层阀门点油 8000 1 8000 /
综合单价(元/次) 219355
每年5月、10月各1次,2次/年 438710
(二)、冷却水系统清洗
1 投入清洗药剂 每年两次,容量共4000KG 60000 2 120000 / 每年5月、8月各一次
2 清洗冷却水系统 管道、过滤器、阀门点油 3490 1 3490 / 一年一次
3 冷却塔清洗维护 7600 6 45600 / 每年5至10月每月一次
4 水质检测 5000 2 10000 / 每年5月、8月各一次
综合单价(元/年) 179090
合计(元/年) 617800
服务时间:两年;工程两年总报价为:小写:1276080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陆仟零捌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20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服务范围包含望城区政府行政中心内所有中央空调覆盖区域,结算时服务内容如等于或大于采购清单范围,按合同总价支付,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服务内容小于采购清单范围,则按实际清洗数量结算(按实结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按次结算,安排在每年5月冷冻水系统换季清洗结束后和每年11月冷冻水系统换季清洗和冷却水系统当年水质管理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凭成交人开具的正规发票进行支付。
3、供应商在参与项目采购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长沙明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90102700920014055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施工步骤与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2施工前严格制定施工方案,不破坏任何楼层内现有的装修保证对中心建筑内的所有集中空调管道进行100%全面清洗,不留任何死角和遗漏。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和时段,绝不影响中心的日常办公;
3为本次空调维保设立单独的档案,从设备交付开始记载设备的有关事项,确保有效掌控设备的运行状态;
4工作现场做好隔离,确保不致发生交叉污染;
5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现场调试运行;
6施工交付后,每月至少回访一次,检视系统的运行状态;
7协助采购人对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随时接受各类咨询;
8协助客户对设备系统改造升级,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9竣工验收合格后,免费定期对风机盘管等进行保养维护并加杀菌灭藻剂(按照规范实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由采购人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乙方项目清洗、消毒完工后应向采购人提供7*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响应服务。施工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检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高塘岭街道莲湖社区莲湖重建地6栋8号

法定代理人: 谭灿 法定代理人: 陈望南

委托代理人: 刘智勇 委托代理人: 陈望南

电话: 0731-88089061 电话: 0731-88079188

传真: 0731-880890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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