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免疫分析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50-W105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预算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耗材)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0万元 |
2 |
自动放射免疫分析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6.8万元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耗材部分:
设备名称 |
数量(台/件) |
预算总价(万元) |
封闭耗材名称 |
耗材单位 |
耗材预计 |
设备最低强制报废年限(年) |
全周期内耗材 |
项目收费名称 |
全部价格(万元)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
1 |
20.00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人份 |
3000 |
6 |
18000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发光法) |
190.5498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校准品 |
盒(1ml*6瓶) |
3 |
18 |
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校准 |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人份 |
3000 |
18000 |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发光法) |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校准品 |
盒(1ml*4瓶) |
3 |
18 |
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校准 |
|||||
乙型肝炎病毒炎e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人份 |
3000 |
18000 |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发光法) |
|||||
乙型肝炎病毒炎e抗原校准品 |
盒(1ml*2瓶) |
3 |
18 |
用于乙型肝炎e抗原校准 |
|||||
乙型肝炎病毒炎e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人份 |
3000 |
18000 |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发光法) |
|||||
乙型肝炎病毒炎e抗体校准品 |
盒(1ml*2瓶) |
3 |
18 |
用于乙型肝炎e抗体校准 |
|||||
乙型肝炎病毒炎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人份 |
3000 |
18000 |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发光法) |
|||||
乙型肝炎病毒炎核心抗体校准品 |
盒(1ml*2瓶) |
3 |
18 |
用于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校准 |
|||||
乙型肝炎病毒多项质控品 |
盒(1ml*8瓶) |
3 |
18 |
作为检测乙型肝炎病毒质控品 |
|||||
多项质控品 |
盒(3ml*6瓶) |
5 |
30 |
||||||
反应杯 |
盒(5000个) |
1 |
6 |
作为检测耗材 |
|||||
TIP采样头 |
盒(5000个) |
3 |
18 |
||||||
通用底物 |
盒(40ml*1瓶,70ml*1瓶) |
5 |
30 |
检测乙肝病毒所需试剂 |
|||||
清洗液 |
箱(10L) |
3 |
18 |
用于机器维护保养 |
|||||
管路清洗液 |
箱(10L) |
5 |
30 |
||||||
探针清洗液 |
盒(250ml*2瓶) |
5 |
30 |
||||||
浓缩管路清洗液 |
箱(10L) |
5 |
30 |
||||||
样本稀释液 |
盒(20ml*1瓶) |
5 |
30 |
检测乙肝病毒所需试剂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17.3498万;
3.最高限价:217.3498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依据为综合打分,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打分第一名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如所投产品 (包括耗材)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至少包含封面、首页、正文、照片页,如无相应内容须提供书面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如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
(六)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09月0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采购机构通过邮箱发放。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iaotaijt@126.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大连市中山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大连市中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亮、赵政
办公电话: 0411-82442559
移动电话:18524118705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 12490842231085511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411-80841388
移动电话:1890099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