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cg2023fw0683
预算金额49.2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陶吉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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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0683
标段名称 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3FW0683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建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新城南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陶吉 1515533117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
联系人及电话 马素娟 189553618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维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97098.01元/年
主要中标标的 名称: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建筑面积78812.72㎡, 11幢楼宇均为高层。电梯24台,路灯(包括草坪灯)约45盏,地下车库排风机若干。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小区主出入口。地下车库、绿化、消防、二次供水等附属设施,以实地情况为准。
服务要求:(一)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缴纳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电费,(三)坚持开放并管理小区内地下车库,(四)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五)保证路灯、走道灯可以正常使用,(六)梅雨季节和汛期定期打开地下车库排风机进行除湿,(七)绿化工作要求,(八)监控设备维护,(九)小区内各项设施损坏维修责任认定遵循“人为损坏由物业负责维修、追偿;自然老化损坏的由政府负责维修”原则执行。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1、有各种迎检创建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预案,2、员工总数为10人,含项目经理1人、保洁4人(含生活垃圾清运)、保安4人、绿化维护1人。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布置的其他合理工作安排。
服务期 3年(1+1+1)
是否中小微企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保定街道安置小区(保定新城三期二标段)物业服务, 2、峨桥镇安置小区(蒋墩/花苑)物业服务 祥生如意花园南北区物业。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明运后勤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492282.98元/年
主要中标标的 名称:保定新城安置小区二期三标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建筑面积78812.72㎡, 11幢楼宇均为高层。电梯24台,路灯(包括草坪灯)约45盏,地下车库排风机若干。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小区主出入口。地下车库、绿化、消防、二次供水等附属设施,以实地情况为准。
服务要求:(一)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缴纳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电费,(三)坚持开放并管理小区内地下车库,(四)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五)保证路灯、走道灯可以正常使用,(六)梅雨季节和汛期定期打开地下车库排风机进行除湿,(七)绿化工作要求,(八)监控设备维护,(九)小区内各项设施损坏维修责任认定遵循“人为损坏由物业负责维修、追偿;自然老化损坏的由政府负责维修”原则执行。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1、有各种迎检创建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预案,2、员工总数为10人,含项目经理1人、保洁4人(含生活垃圾清运)、保安4人、绿化维护1人。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布置的其他合理工作安排。
服务期 3年(1+1+1)
是否中小微企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三山区江州新城小区物业服务,2、三山区保定新城小区物业服务。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91650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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